真心新聞網:藏傳佛教挑撥分化的手段(回應「西藏人駁斥蕭平實對西藏佛教污衊攻擊」謗文5之1)

更新日期:2011/10/26 17:3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日前有藏傳佛教的傳聲筒,未敢真實具名,而僅以「在台西藏人福利協會」的名義,在「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資訊網」發聲,以「西藏人駁斥蕭平實對西藏佛教污衊攻擊」為題,撰寫一萬五千字以上的長文,對於正在弘護佛法、摧邪顯正的善知識平實導師及「正覺教育基金會」,盡做不如理的「污衊與攻擊」。對這種「打人的譁救人」式的,對藏傳佛教內部作出潰散士氣的信心喊話,本可一笑置之;但是為了徹底救護眾生,避免部分已有醒覺的藏傳佛教信眾可能在猶疑之際再度被誤導,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先生,還是和泥和水「撩落去」,再次作釐清與辯證。

執行長指出,「西藏人駁斥蕭平實對西藏佛教污衊攻擊」(以下簡稱「謗文」)一文,一開始在其「前言」便引用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以振喉壯威,意欲給人以他們是多麼守法講理似的印象,事實上後文中所述卻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譬如「謗文」宣稱:「近來西藏佛教在臺灣所享有的信仰宗教之自由,卻受到無理的攻擊和誹謗而未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張執行長痛斥,自從1980年代藏傳佛教滲入台灣以來,30年中藏傳佛教在台灣從無到有,不但其各派廟宇、佛學中心、共修道場擴展到數以百計,還不時對外宣稱其信眾多達百萬以上,每年在台灣聚斂錢財何止數億元,境外喇嘛出入台灣如過江之鯽且毫無阻攔;就連具格住持大陸密宗寺院的喇嘛犯了性侵、性醜聞乃至嫖妓被逮捕,仍能在交保或飭回之後,在藏傳佛教人士刻意掩護下悄悄離境。不但充分「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甚且長年違背、糟蹋台灣法律善意的保障,危害這個社會的秩序,侵蝕此地善淨的根本,竟還昧著良心說「未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誣賴台灣政府;睜眼瞎話,莫此為甚。

執行長表示,基金會不論對內、對外的言行,都是如理如法,言而有據,斷然沒有無故對人「污衊與攻擊」之事,藏傳佛教人士切不可無的放矢混淆視聽。「謗文」中說:「你可以喊你的哈利路亞,我也可以唸我的六字真言。」以為各行其事放言高論都可托言「宗教自由」,殊不知人家一神教高喊哈利路亞之餘,並沒有向外宣稱自己是「洋傳佛教」,而喇嘛們的教義全屬外道法,卻對社會大眾謊稱是「藏傳佛教」。更令人不齒的是:喇嘛們教導信眾唸他的六字真言,可曾向信眾解說其咒文內容的真實意涵是:歌頌男女性器合體的雙身法?和喇嘛們勸修的最終意圖?執行長直言:打著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幌子,傳揚邪法毒害眾生,是違背刑法也是不道德的行為;政府依憲法是保障民眾的身家安全,絕不會讓一個破壞社會秩序與違背善良風俗的違背刑法的邪教,躲在宗教自由的保護傘下繼續危害社會。

張執行長指出:締實而言,真正「污衊與攻擊」原本正統「西藏佛教」的,正是由蓮華生、阿底峽等人先後由印度傳入西藏的,印度教混種旁支「喇嘛教」--也就是現在僭稱的「藏傳佛教」。他們篡用佛教名相包裹印度教性力派的外道修行內涵和方法,魚目混珠地潛入佛門當中誤導眾生;正覺教育基金會正是想透過宗教立法的管道以求正本清源,也歡迎藏傳佛教人士站出來講清楚,在法律及佛法的基礎上攤開來,好讓正邪真偽無所遁逃於天地日月之間。可是他們敢面對佛法智慧的檢驗和法律意旨的鑑照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此,藏傳佛教目前運用「宗教自由」「法律保障」等口號虛招,縮頭躲臉不敢有人站出來依佛法及法律真的大聲說話。

對於「謗文」中叫囂:「『正覺教育基金會』屢屢編造假象來刊登攻擊藏傳佛教的廣告;在網路,『正覺教育基金會』以真心新聞網為基地,大量散播污衊藏傳佛教的資訊。」執行長表示,基金會所有的文宣、廣告無不根據至教正理謹慎發言,以對讀者負責並進行社會教育;若有舉證事相,也都引證媒體報導乃至法令所判定的事實為依據,並經反覆查證無訛,才會引用作為具體事證方便徵信,何曾「屢屢編造假象」?執行長表示其實要感謝「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資訊網」代為報導宣傳基金會的種種作為和努力,同時要勸請藏傳佛教的信眾打開報紙或上網閱讀,便能知道如「真心新聞網」等所報導的內容盡皆「真相」,而非「假象」。

除此之外,藏傳佛教人士對於基金會義工「在世運、花博、捷運站出入口、法會入口、人潮集中的街道小巷----長期持續地散發文宣小冊子」有意見,他們質疑:「如果蕭平實與正覺教育基金會對藏傳佛教的指控屬實,為什麼不光明正大向警察局報案?為什麼不向調查局檢舉?為什麼不向媒體爆料?為什麼不走民主社會一般人的正常管道?」執行長笑著指出,藏傳佛教人士卻忽略了這正是「光明正大」「向媒體爆料」,這正是「走民主社會一般人的正常管道」,反倒是藏傳佛教人士一直還活在西藏以前舊時代的農奴社會思想中,或是達賴流亡政府的專制統治模式之下;他們來到台灣只幻想著長期將信眾鎖在上師的「一言堂」當中,卻完全無法融入這個多元社會人民活潑而言論自由表達的民主生活常態;遇見別人不斷據理質疑,以致一時慌了手腳而自曝醜態。

至於問說為何不去檢報治安當局?這又是藏傳佛教人士裝傻賣乖。執行長表示:須知近年凡被檢舉的喇嘛性侵案件,經警檢機關查證幾乎無不屬實,早經報紙刊載,及廣播、電視報導、司法偵辦,這也正是基金會廣告、DM以及真心新聞網採訪報導所列舉。如今故作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反來裝無辜怨基金會不舉發,這不是「裝魈仔」嗎?其實藏傳佛教人士自己何嘗不知這些都是事實,並且都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有數量更多的「枉修藏密外道法唐捐學佛功行」的信從者,和受上師、喇嘛威脅利誘修雙身法而失身破財的人,還在暗夜中啜泣而無由伸張。因為他們的心靈被喇嘛教中的邪戒惡誓所禁制繫縛,或是舉證困難,或是擔心行為曝光後受到二度傷害以致於身敗名裂甚至家破人亡,因此投鼠忌器,反給了藏傳佛教惡人囂張機會。就像這一篇「謗文」一樣,竟敢咄咄逼人,彷彿像是在挑釁說:「有本事你就去告啊!」執行長又表示說,凡是喇嘛性侵女性的個案,自會有司法機關處理,本會既非受害人,也無權涉入司法,當然不會介入個案;本會所舉發的是藏傳佛教的仿冒佛教事實、外道性力派的邪教本質,以及違背刑法妨害風化、妨害家庭的犯罪本質,絕對不會涉入個案而干預司法。

謗文還說:「尤有甚者,蕭平實及正覺教育基金會,以保護台灣女性為藉口,謊稱藏傳佛教之根本是男女雙身修法,不僅公然誹謗誣陷西藏佛教和僧侶,而且也誣指千餘年來信奉藏傳佛教的所有西藏婆婆媽媽之清白,侮辱西藏民族和全體西藏婦女。」執行長指出藏傳佛教教義中有沒有雙身法,早就明載在它的「經本」密續,以及其歷代祖師乃至當今達賴喇嘛以降諸法王、上師的著作、開示當中,不容藏傳佛教人士欺騙世人,或是在法律當前有兩套說詞。何況社會大眾都可在各場次的所謂「藏傳佛教文物展」中,親眼看見其所謂的「佛像」,多為男女兩兩相抱、男根與女根互入的雙身像;藏傳佛教再要掩耳盜鈴或是睜眼說瞎話,那就是把天下的檢警和司法人員都當傻瓜了。

至於問到基金會對其所謂「西藏佛教和僧侶」,究竟是撥亂反正還是「誹謗誣陷」,反正現代資訊流通而開放,大家正好不必閃躲,大可藉此辯個明白。但是執行長提醒,先要釐清藏傳佛教喇嘛究竟是不是佛門「僧侶」,甚至算不算是佛門的「出家人」?就如現今藏傳佛教最高之法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他坐床後全家人雞犬皆仙,所有的兄弟姊妹無不高官厚祿,財產田園無數,並且還經常生活在一起,如此達賴真的「出家」了嗎?還是他「興家」「旺家」了?至於藏傳佛教又復攀扯「也誣指千餘年來信奉藏傳佛教的所有西藏婆婆媽媽之清白,侮辱西藏民族和全體西藏婦女」,更是欲加之罪胡亂栽贓,無理取鬧到了極點。基金會努力為救護婦女,不論是否為西藏、西洋還是漢地都一體救護,所有文宣更無隻字片語去「侮辱西藏民族」,或是誣指「西藏婆婆媽媽之清白」。此處實為藏傳佛教人士誤學台灣部分政客的「假民主真民粹」,遇事輒硬拗謬攀,企圖模糊真相轉移焦點的卑劣手法,極盡挑撥分化之能事,不足為訓。

藏傳佛教人士意猶未盡,竟連續提問:「令人疑惑的還有:蕭平實為什麼要誣陷藏傳佛教僧侶和信徒,以塑造臺灣人們的恐慌?為什麼要欺凌西藏民族?為什麼要侮辱西藏宗教?是何種勢力有如此巨大財力供他『專業』攻擊誣衊西藏民族和宗教?其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執行長要大家藉此觀察:他們藉著一連串的問句來挑撥、誤導、放暗箭、扣帽子,令人不禁要問:藏傳佛教人士到底在恐慌什麼?在指涉什麼?在鋪陳什麼?乃至在構陷什麼?世人早就知道藏傳佛教常藉著宗教的名義在台灣謀取它政治上的利益;現在更可看出,他們打算利用政治上的衝突猜忌,來遮掩它宗教上的邪教醜陋,挽救自己邪門宗教的沒落,實可謂心地黑暗手段陰毒。幸好台灣民眾歷經風雨,早有穩實民主自由的信心,不容居心邪惡者從中挑唆。

執行長指出在此同時,我們也瞥見藏傳佛教人士的畏懦與惶惑,他們不明白為何基金會總是有源源不斷的動能向他們「壓迫」而來?事實上基金會和所有義工們靠的不是什麼「勢力」「財力」,而是 釋迦牟尼佛正法的威德力和證悟善知識的智慧力、攝受力,大乘勝義菩薩僧團和所有義工們對三乘菩提法義及菩薩六度行門的正知見,與救護眾生真實履踐的大願力;而所謂「專業」他們倒是讚歎對了,因為這是「意至誠」摧邪顯正、救護眾生的「善」啊!古德有云:「龍象蹴踏,非驢所堪」,指的就是這個意思。藏傳佛教人士不必「疑惑」,你們早該反躬自省面對真相,不要再自欺欺人,從此莫再冒充佛教誤導眾生,回歸本名喇嘛教,不再謊稱是佛教;回歸印度教性力派的教義名詞,不再謊稱是佛法,正覺基金會自然就會停止辯證,喇嘛教就不會苦於「螳臂擋車」而莫知進退了。

最後,執行長指出,藏傳佛教人士所說的:「我們不得已站出來捍衛我們西藏民族和宗教的尊嚴和清白,澄清事實,駁斥蕭平實們的無恥謊言。」如此言論的本身才是「無恥謊言」,因為躲在自家網站中放話,根本沒有「站出來」與正覺基金會討論商議,都沒有捍衛什麼,仍只是藏頭縮尾的當個「藏鏡人」,躲在暗處煽風點火的放話去挑唆別人,以期達到「唯恐天下不亂」的興風作浪效果。有德行、有本事的,不要教唆不深懂法義的信眾,去為你們的外道邪教教義衝鋒陷陣,領頭「弘法」的上師、喇嘛應該真正「站出來」面對社會的質疑和法律的規範,讓大家在朗朗天日之下浸沐於真正的「法律保障的宗教自由」之下。(採訪組報導)20111026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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