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12/15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宗喀巴<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第一條戒的犯罪對象是上師,這個部分已經討論完成,結論是「該戒為無意義的戲論」,本篇將進行其第二個部分「犯戒行為」的討論,請看原文:
原文:
(2)犯戒行為
誹謗上師,是違犯根本墮戒。有何嚴重?桑提巴在其著作《寶燈論》中記載著《黑怒尊譚崔密續》的教導:「金剛上師善能啟發弟子故,對其起瞋與嘲諷,皆是無禮之行為。」因此,應棄捨此行。若不離過,犯根本墮。《密集金剛密續》言:「由心發起,謗上師者,學亦無用。」如果從心中生起毀謗教導自己善法與正見的上師,「如今上師的這些教導又有何用?」
因此,「在觀行上或是在身行上,即使上師所教導之曼陀羅行為背俗,應深入了解,絕不應該毀謗。」
宗喀巴在這一段所謂「戒釋」中,首先自問:「犯了本戒有何嚴重?」但讀完全段卻不見其說明到底有何嚴重,僅是喃喃自語的重複:「若不離過,犯根本墮。」嚴重性的內涵說不出來,但是卻又把對弟子的禁制說得「很嚴重」:對上師「起瞋與嘲諷」是無禮,「由心發起,謗上師者」的修學將無用,或是心中生起毀謗質疑「上師所教無用」也不行(原文這句話宗喀巴說得有頭無尾,文法上都不通,我們算是替他補齊文意)。其實防範這麼嚴,為的還是最後引出的長句:「在觀行上或是在身行上,即使上師所教導之曼陀羅行為背俗,應深入了解,絕不應該毀謗。」
我們應該先看,不過就是幾個一般性的敬師觀念,宗喀巴此處卻東引用《寶燈論》的記載,西引用《密集金剛密續》的說詞,其中《寶燈論》的說法還是套用另一本書《黑怒尊譚崔密續》的「教導」,把一件簡單的「戒釋」,越說越複雜含混。但是如果靜下心來抽絲剝繭,就已可以發現,宗喀巴刻意援引所謂的「論」而且製造這一場「思維的混亂」,就是要其學人來不及思考的便接受「絕不應該毀謗」;而「毀謗」的定義是行為上的「起瞋與嘲諷」,以及心念上的「上師所教無用」。為什麼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在「傳法」的時候,這麼在意徒弟對老師的反應呢?宗喀巴在此先隱約「漏餡」的一角,明說是上師所教導的「曼陀羅行為背俗」,箇中蹊蹺,下一段自然分曉。
原文:
早期的金剛密續解釋於有關毀謗捨棄上師的根本墮戒,其法義是指:對上師發起瞋心與輕慢等無禮諸行。後文中,將對此意再作說明。早期這樣釋義,是因為空行母蘇拉比亦說此義,她曾經教導:修行者不應毀謗一位修證譚崔密續的上師。是故應知,早期金剛密續的釋義,是引用空行母蘇拉比的著作《科薩拉王國光明論》的緣故而作此說,而後期的釋義,則通常是引用月稱著作的《秘密教王密集根本續明燈釋》(簡稱《明燈釋》)裡的第十五章<密集金剛密續>的教示,再加上舉證空行母蘇拉比引用《悉地金剛密續》所說的言教:「在觀行上或是在身行上,即使上師所教導的曼陀羅行為背俗,亦應深入了解,絕不應該毀謗。」
在這一段「戒釋」中,宗喀巴把這第一條根本墮戒分成「早期釋義」和「後期釋義」,這表示了假藏傳佛教的所謂「譚崔十四根本墮戒」並不「根本」,因為它會與時推移修來改去。雖曰如此,但是「空行母蘇拉比」在《悉地金剛密續》中的解釋卻能貫穿前後;唯一不同的,是宗喀巴在後期加上了「月稱」著作的《秘密教王密集根本續明燈釋》,才出現了宗喀巴在此兩段短短三數百字間,兩度強調的論點:「在觀行上或是在身行上,即使上師所教導的曼陀羅行為背俗,亦應深入了解,絕不應該毀謗。」換句話說,正是「月稱」點出了「上師所教導的曼陀羅行為背俗」這一件事實。
「月稱」是何許人呢?原來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破壞佛教,其始作俑者即是古天竺月稱「法師」所廣弘的應成派中觀邪見。他否定第八識如來藏,也不承認有第七識意根的存在,主張一切大乘學人不必修證實相心阿賴耶識;因為這樣的緣故,才使得密教意識境界的「雙身法」得以合理化。月稱自己也修學雙身法,譬如他曾說:「雖一弟子(雖然灌頂時只有一位弟子受灌),亦須父母俱傳秘密灌頂(亦須上師與明妃二人在密灌壇場同時行淫而傳秘密灌頂),缺一不成(若缺明妃或上師其中一人,即不如法)。」(註一)由於月稱曾任那爛陀寺的住持,因此,雙身法得以正式入篡於天竺「晚期佛教」的那爛陀寺中;然後繼之以崇密抑顯而漸漸坐大,使密宗終至成功的入篡佛教正統,以外道法而代表佛教之天竺密宗。(註二)
註一:《密宗道次第廣論》 P376~P377宗喀巴著 法尊法師譯 妙吉祥初版社1986.6.20.精裝版
註二: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4輯〉P1382 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2月初版
月稱主要的論著是造了一部《入中論》,否定第七及第八識,他否定了第七識意根之後,佛所說的十八界就被他減為只剩下十七界,如此一來,他所說的法都是落在斷滅的本質之中(所以他的論應該要改名為《入邊論》才對)。他的邪見後來經由阿底峽等人傳到西藏,後來宗喀巴註解《入中論》並予以極力推廣,並大量曲解經典、論典而引用,來附會應成派中觀的邪見,使人誤解佛所說的確如他們的謬說一般無二,這是刻意欺騙學人。宗喀巴更著作《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極力否定第七識意根及第八識如來藏;其實只是因為他們無法証得第八識,怕別人說他沒有悟,所以就學月稱乾脆否定祂。否定的結果,就是變成 佛陀在《楞伽經》中破斥的兔無角的無因論邪見,成為誹謗「菩薩藏」者,成為斷一切善根的「一闡提」人。(註三)
註三:平實導師著《甘露法雨》P63 佛教正覺同修會印贈
我們再回頭看《悉地金剛密續》的作者蘇拉比,蘇拉比的稱號顯示了她在譚崔教義中的身分是「空行母」,「空行母」正是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自稱為「金剛乘」的女性修行者。宗喀巴找這兩個人來為他的「戒釋」背書,一個是他崇拜追隨的中觀邪見「權威」,另一個是譚崔瑜伽雙修法的專業女主角,一男一女兩位標榜人物,正好可為「曼陀羅行為」作最佳代言人,並且順便為這「曼陀羅行為」所以會「背俗」來作出解釋。正統佛教所說的「佛法背俗」,那是指佛法中不論是出世間的二乘法,或者是世出世間的大乘法,都不會像一般的凡夫在世間的五欲法中用心,也不會刻意攀緣俗世的功名利祿,反而會努力捨諸欲事而求得清淨,因此說「佛法背俗」。然而此處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恪遵的「譚崔十四根本墮戒」中,其所指的「背俗」,是指譚崔行門大大的超出一般世人的人倫道德,和社會上的善良風俗。所以,月稱、宗喀巴等人,才會早已暗示是在「觀行上」和「身行上」,「上師所教導的曼陀羅行為背俗」。
在「觀行上」,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並不懂得佛法實修,他們錯會的所謂的觀行,其實只是諸種「觀想法」。初期密宗本以「觀想」為正修之法門,若能觀成本尊之佛形具足者,即名已成究竟佛;後來則因婆羅門教、印度教中之性力派男女雙身修法被納入密宗之內,便以雙身修法為無上瑜伽,觀想之法便漸漸退居發起分之地位,而成為密宗修法之基礎部分(註四)。於是,密教學人廣修種種觀想:觀想自己天身成就、觀想與本尊合一、觀想與上師相應、觀想空行母、觀想明點氣脈、觀想消災障、觀想供養諸佛、觀想中陰超渡、觀想樂空雙運……乃至種種匪夷所思之法,無所不「觀」,無所不「想」,以為所有的諸法功德都可由觀想而真的成就。殊不知觀想法中「能觀」者是自身之意識妄心,而「所觀」縱有所成,也盡是自己之「內相分」六塵境界而已,俱是緣生之法,修之並無意義,不過是戲論笑鬧一場而已,這是在「觀行上」的「背俗」。
註四: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1輯〉P64 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2月初版
至於「身行上」有什麼「背俗」之處呢?密宗上師陳健民道出了其中原委:「上師平日自受法樂常用明妃等,不可因以毀謗之也。(註五)」原來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之本質,是雙具邪淫與污穢之「宗教」,也是與鬼神相應之「宗教」。其所「修行」法門本質是追求世間「淫樂之至樂」之世俗法,是欲界中最最粗重之淫樂觸受;連他們自立的「佛菩薩」都好樂淫欲之觸,除了以手抱明妃受淫樂的形像作為其「報身」,也教令弟子用淫欲穢觸來作供養,稱為「金剛嬉戲」。譬如密宗之《大日經》所載:「五欲嬉戲而自娛樂,為佛世尊而作供養。」而當實修無上瑜伽雙身法時,上師們「身行上」的「背俗」的情形將會更令人瞠目結舌。譬如黃教密灌時上師所用之明妃可多達九人,試想:當譚崔學子們眼見上師剝成光豬,和多名女子進行「曼陀羅行為」,然後一一蒐集所有明妃與上師的淫行混合物給弟子吃,完成祕密灌頂,心中所感受的駭異,恐怕不出言「毀謗」也很難了。
註五:陳健民著《曲肱齋全集》〈文二集〉P240~P242普賢王如來佛教會1991年7月出版
而密宗所崇奉之「佛菩薩」,其實都是山精、地祗、鬼神、夜叉、羅剎……等所冒充化現,既然身分是如此,當然須用種種世間最污穢之物如大小便、淫液精液與酒,及眾生鮮血、鮮肉而供養;如果用清淨素食之物、乃至煮熟之肉類供養,他們反而不喜歡(註六)。譬如宗喀巴所說的供養是:「所熏之物,鈴論師謂:『婦女染污之月經帶,塗以五肉五甘露及貓糞,和以黑香,於顱盃(死人之頭蓋骨所造成之供盆)中燒炭火而熏。』此是依物降智之法。」(註七)。號稱最清淨修行而因此自誇的假藏傳佛教黃教宗喀巴,尚且如此淫穢不淨,其餘三大派之更淫穢邪謬,也就可以推想而知了。以上這些「供養」的「身行」,恐怕也是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自知「背俗」,而想要防止學子起疑:「如今上師的這些教導又有何用?」的吧!(採訪組報導)20141215
註六: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4輯〉P1165 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2月初版
註七:《密宗道次第廣論》 P339宗喀巴著 法尊法師譯 妙吉祥初版社1986.6.20.精裝版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