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掀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神秘面紗 第二十則:摧邪顯正與胡亂批評的區分

更新日期:2014/11/24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第六根本墮戒:「謂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前則已說「批評」的對象,本則進入「批評」行為的討論。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如果修行者『批評』或排斥『某些教義』——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cd9265d0101iq8g.html

http://www.wujinde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94&extra=

從宗喀巴所說「戒之犯行」內容中,可以看出他犯了自語前後相違與心不在焉的毛病。在「批評對象」內文中,明顯地說「他派是非佛法弟子…他派教理體系視為是般若乘」,宗喀巴將「般若乘法」貶為「他教教理」、非佛法弟子的教理。剛剛說完這句話,言猶在耳,卻在此處反過頭來說「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如此以外行冒充內行、前後牴觸、顛三倒四的說法,不免讓人懷疑,這個「至尊」究竟是「」在何處?

宗喀巴將第六根本墮戒定位範圍:「如果修行者『批評』或排斥『某些教義』——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為。」宗喀巴的意思是說,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所有「修行者」,不能有「批評」或排斥「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為,否則就是犯戒。

佛陀法教中有三乘菩提--聲聞菩提、緣覺菩提、佛菩提。聲聞菩提、緣覺菩提是解脫輪迴生死之二乘解脫道,乃是佛陀初轉法輪所說;佛菩提乃是二轉法輪、三轉法輪所說,內容為般若實相智慧與唯識種智。然而不論是大乘菩提抑或是二乘菩提,皆以第八識如來藏作為根本1。換句話說,三界一切輪迴法、二乘解脫法、大乘的佛菩提,全都指向第八識如來藏;佛法是唯一,無二亦無三,因為證悟如來藏而有般若實相智慧,就是佛法唯一之真實理,這才是「般若乘」的真實義。

既然佛法是以第八識如來藏為依歸,三界世間所有一切法,莫不是此「」所生、所顯;所有的「批評」無法撼動此真實法義,所有「排斥」佛法的言說與舉動,對「批評」或「排斥」者的自身只有害處,沒有益處,亦即所有的「批評」或是「排斥」,皆是自討沒趣之無意義的舉動,只會給自己招來未來世「不可愛的異熟果報應」。至於宗喀巴認為「批評」或是「排斥」所修學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會違犯根本墮戒的說法,是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因為全都是他們自己所施設的「戒禁取見」,毫無因果效力可言。那麼施設此戒條,究竟安的什麼心?

宗喀巴及假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所修學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是一種極為秘密的行門,它來自性力(sakti)的譚崔教法,這種「本母崇拜」的思想,向來未能成立一支獨立的宗派,而是滲透進入印度教的各支派之中延續;六世紀開始,印度大量的佛教大師轉生至震旦,印度教便融合了佛教思想等等,開始又轉強盛,漸漸滲入至當時印度的大乘佛教之中,而性力思想也隨之進入,至九、十世紀漸趨完備,性力思想的「無上瑜伽」便成為當時印度佛教中的主流,後來大量流傳至西藏地區,有記錄者共有二百多位這種印度佛教的「大師」進入西藏傳法,造成了流派林立、各宗其傳承的現象,直至十四世紀後,才將它們統合為藏密四大派;這種情形早在印度時,雙身法的無上瑜伽就已經是宗派林立,各師其法,彼此頗不相屬,例如曾任超戒寺住持的阿底峽,就曾經嚴厲批評梅紀巴的雙身修法,而梅紀巴則是瑪爾巴(白教祖師)的上師之一,為了避免無上瑜伽內部各宗派的內耗,不得不有此第六根本墮的施設。

在漢文化地區,由於儒家思想的長久熏習,對於這種「男女行淫就是修行」的理念,根本無法接受。也因為如此,這批喇嘛就認為凡是已經修學「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人,必須得乖乖聽話,不可有「批評」自家人的言行或舉動,免得因為「批評」而鬧內哄,引生不必要的枝節,在漢地就難以推廣;故而就以「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的行為,作為違犯「不通懺悔」的「根本墮戒」。那麼「批評自宗教義」、「批評他派教理」的什麼行為、內容,才算是犯戒?這才是一般人所關心的問題所在。

依宗喀巴所說的「自宗教義」即是指「真言乘」的教義。然而 釋迦牟尼佛所說的「真言乘」的真實義乃鮮有人知的,乃因甚深又極甚深,舉凡 佛陀的一言、一行莫非是「真言乘」的秘意所在;禪宗諸祖師的各種作略,也無非是 佛陀語密「真言乘」的發揚。故而「真言乘」的真正內容,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假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乃至台灣四大山頭諸位法師、耆老,無有一人能懂其真實義,只在正覺同修會中才能如實繼續傳承著。宗喀巴將「自宗教義」說為「真言乘」,乃誤會「真言乘」的實際內涵;現今的假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所傳的「真言乘」,已經落入「持明」(持咒語),無法顯現「佛陀真言」語密之意涵2,更何況現今的假藏傳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諸上師,所學、所修完全是「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持明」、「儀軌」變成引導學法者進入「譚崔金剛乘」雙身法之先修,已喪失藏傳佛教原先的風貌。

既然如此,「譚崔金剛乘」雙身法諸多法義與內涵,變成「說不得」的天大秘密;那麼密宗金剛乘修行者若「批評」或是「排斥」其所修學的「真言乘」,對「譚崔金剛乘」雙身法之「光大門楣」,勢必產生某些程度的影響。但依宗喀巴所說,若有批評或是排斥「真言乘」的行為,即是犯下第六根本墮戒;此種說法乃標準的「戒禁取見」,是防止自家醜聞曝光的手法,實質上是毫無持戒、犯戒的因果效力可言,因為全屬「非戒取戒」的愚行。

所以說,金剛乘修行者若所「批評」或是「排斥」的法義,是以「真言乘」作為掩護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那麼此人不但不會違犯根本墮戒,甚至有「揭發」邪見、邪行的護法功德,此人必有後福。倘若是以「惡心」來「批評」真正的「真言乘」中國禪宗的語密,並且以莫須有的罪名,強加造謠與破壞,即是同時毀謗了《實相般若波羅蜜多經》,也是同時在實質上否定了二轉法輪的所有般若系諸經,那麼未來世的果報,恐怕就難思議了。

宗喀巴口中的「他派教理」即是「般若乘」的教理,「般若乘」的意思是說以「法界實相智慧」作為「修行法門」。「法界實相智慧」即是「無名相法、無分別法」,指的是第八識如來藏真實義的智慧,也是依於 佛陀一言、一行「真言」的實相智慧;禪宗祖師爺所悟得真實理,即是「般若乘」、「真言乘」的這個真實義理。佛教四依法中的「依義不依語」,就是在闡明此種義理。宗喀巴將「般若乘」妄說為他派教理,顯然在佛法之認知上,犯了很嚴重的誤錯認知,也顯示他為何要排斥正統佛法經教的居心緣由。即便是依照宗喀巴自宗的道理,般若乘乃是龍樹聖天等諸大師之心髓,諸真言乘之教法,泰半出自於此,怎可將般若乘說為「他派教理」?!豈非將密宗自外於佛教而間接指稱密宗並非佛教?

佛法乃「微妙、甚深、無上」,其所悟的標的乃第八識如來藏,乃是唯一;故而禪宗所謂開悟的真實理,就是悟得如來藏,除此之外的所悟,皆是錯悟了第一義諦,也是誤會一場;這不是武斷,而是法界的真實理本來如是。因為諸佛成就佛道之「無上正等正覺」,即是在印證這個真實理;而諸佛下生人間為眾生轉法輪者,也都是在說明這個真實理。

依佛法因果律的真實理來說,若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金剛乘修行者,「批評」或是「排斥」自家「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法義,是不會違犯真正佛戒的,也就沒有法界中所說的犯戒因果存在。因為 「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是外道法,若有能力將這種「邪說、邪行」揭露出來,讓諸多學法者了知其謬,乃是救護眾生的大功德,何罪之有!若只是「排斥」,不修學此種「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獨善其身,那也作罷;但絕對不至於違犯根本墮戒,下墮地獄的可能。

話說回頭,若「譚崔金剛乘」的修行者,不知天高地厚,上師說什麼你就聽什麼,毫無辨別是非的能力,也不敢去質疑,反而跟隨誤會佛法的上師胡亂去「批評」,乃至「誹謗」正法團體所弘揚的第八識如來藏的法義,那可要當心了。不要以為「天不知、地不知」,可曾想到過,當你在「批評」乃至「誹謗」正法團體或是第八識如來藏的時候,自身的如來藏可是「了眾生心行」的;彼時第八識如來藏就依於所作的罪行,於無量劫以後的未來世中,經歷三惡道中的久劫痛苦而重回人間時,所含藏的種子起了「異熟」,回報在「批評」乃至「誹謗」者的身上;例如佛經中說到,盲、聾、瘖、瘂等不自在業報,就是這批「批評」乃至「誹謗」者的必然果報。說這些話,雖然有些殘忍,也很難入耳,然因果律確實如此,不容捏造,也無法擅自圓謊來討好造惡業的人;而謗正法者的報應法相,是在無量劫之地獄受報以後,最後回來人間時才顯現五百世盲、聾、瘖、瘂的法相,這都是自身的如來藏依法界中的因果律所酬報之業果。

若「譚崔金剛乘」的修行者,排斥第八識如來藏的法義而不願修學,只要不開口「批評」乃至「誹謗」,倒也無妨,這樣的人,隨遇而安、隨業流轉生死,生生世世過著隨業流轉的安穩日子,大家可以相安無事。

宗喀巴所說:「如果修行者『批評』或排斥『某些教義』——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為」,就是違犯第六根本墮戒;狹義的來說,此戒條的施設,只是對「譚崔金剛乘」修行者的約束行為,屬於「戒禁取見」的法條,也是「各說各話」的我見。廣義的來說,宗喀巴只說對一半,「譚崔金剛乘」修行者「批評」或是「排斥」自家教義,是不必負根本墮戒因果的,而且還是為世人舉發惡事的好因果會在未來世實現。但「譚崔金剛乘」修行者,若有「批評」或是「排斥」正統佛教法義的行為,就必須為自己的愚痴行為付出應有的因果代價。

宗喀巴云:「因此,如果修行者否定三乘法教,即犯根本墮罪。……故依三藏經教所說之理,修行者於心中對佛法生起『此法非佛所說』的批評,即犯此戒行。」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口中的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三乘法教」,與正統佛教的聲聞菩提、緣覺菩提、佛菩提「三乘法教」,是天差地別的,也可以說是毫不相干的,甚至於大相悖反的。

宗喀巴的意思是說,否定了他們誤會以後所傳授的「三乘法教」,或是否定了他們的「譚崔金剛乘」雙身法,即是違犯根本墮戒。換句話說,只要「譚崔金剛乘」修行者心裡面起了「此法非佛所說」的批評念頭,就是犯根本墮戒。其實「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當「譚崔金剛乘」修行者對自己的所修,行之有年之後,心中難免會有諸多疑問:「顯教法門真的比不上無上瑜伽嗎?」「性交真的可以成佛嗎?」「性交成佛這個法門,真的是 佛陀親傳的嗎?」有這樣的疑問,乃正常現象,根本不值得奇怪。

警覺性較高或者是頭腦比較冷靜者,心裡一定會生起「此法非佛所說」的念頭。為了防堵「譚崔金剛乘」修行者心中生起懷疑,也為了防堵密宗修行者在密教中任意批評,而有此第六根本墮戒之施設建立。宗喀巴於書中所云:「故依三藏經教所說之理,修行者於心中對佛法生起『此法非佛所說』的批評,即犯此戒行。」此戒條的施設,其目的也是害怕「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同時宗喀巴敢理直氣壯的說此條戒,乃是以「三藏經教所說之理」作為靠山;然而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三藏經教」會有雙身法的存在?

明明是依於「戒禁取見」的施設,但宗喀巴卻說是依「三藏經教所說之理」;經翻閱密宗祖師創造的《西藏大藏經》之《密經》、《密續》,也確實記載著諸多「雙身法」。然而依正統佛教三乘諸經中的佛法正說,解脫道的聖者,如阿羅漢、辟支佛等,全都是斷離欲界愛的人;也就是說,能夠解脫三界生死輪迴的人,是「我見」、「我執」、「我所執」「現行」全都斷盡之人,才可以遠離三界生死輪迴入無餘涅槃。諸佛不但「現行」斷盡,連習氣種子也一併斷盡,對欲界一切法已經沒有絲毫的貪戀;故日本《大正藏》中的《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等,以及西藏諸多《密續》所說之「雙身法」,確實有值得深入探討的必要。而諸多密教「疑偽經」的「邪說、邪謬」處,確實有整理鑑定的必要;若不如此作,必然助長其破壞社會善良風氣之囂張氣燄。

修學「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學法者,不可能每一個人都會傻傻的聽話;如果學法者不離開這類密宗團體,則此人必定終生被這些依邪見而施設的戒條所縛,則十四根本墮戒就可以發揮它應有的功能。然而紙是包不住火的,日子久了,必定有人離開而修學其他的法;當離開的這些人對真正的三乘菩提有所實證或有所認知,了知「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邪謬處,也了知十四根本墮戒乃「戒禁取見」之時,必當挺身而出,揭發這種邪思、邪行。換句話說,假藏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夜路走多了,必然會碰到鬼」,十四根本墮戒能夠恐嚇自家人;然對於已經受騙上當、又有正義感的人來說,對密宗假藏傳佛教摧邪顯正」也就變成理所當然。(採訪組報導)20141124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1詳見平實導師《阿含正義》七輯中之考證及辯證。正智出版社.台北.2006/10.初版。

2諸佛都有三密:身密、語密、意密。


註:原出處引用sina網站之文章已關閉,相關內容可參考原連結網頁之備份擷圖(點此開啟)(備份擷圖取自https://web.archive.org)

註:原出處引用wujindeng.net網站之文章已關閉,相關內容可參考原連結網頁之備份擷圖(點此開啟)(備份擷圖取自https://web.archive.org)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