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密宗四加行辨析 第十則-密宗四共加行能夠成就「法、次法向」嗎? (上)

更新日期:2015/08/17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或許有人看到這裡會辯解說:也許噶瑪巴「法王」上面解釋的真實義涵內容不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在《了義炬》中,蔣貢康楚只說四共加行是「佛教宇宙人生觀的四項基本觀察」,這樣子來解釋的話不就可以將它涵蓋為「次法」的一部分嗎?而且佛經上常常也說「法、次法向」,既然四共加行是次法,當然它也是佛法的一部分啊?如此乍聽之下也是言之鑿鑿的反駁,其實仍然是不符合正理的,因為末法時代的佛門四眾乃至「大師」們並不了解佛所說「法、次法向」的正確道理,或者依文解義誤以為「法、次法向」就是一個法跟著下一個法這樣修學下去,其實心中並不清楚三乘菩提修行所應實證的內涵、方向及次第是甚麼;又或者如同上述的辯解一般對於 佛陀的開示斷句取義,以為只要也有在修持屬於外門修行的次等之法,就能夠成就佛法中的「法、次法向,法、隨法行」。那麼問題來了,正確的「法、次法向」道理是甚麼呢?顧名思義,其實就是「法」以及「次法」的趣向。

甚麼是「法」以及「次法」所趣向的標的呢? 佛陀如此為我們開示:「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識於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註一)世尊的意思就是在說明:依於厭惡五陰、離開對於五陰的欲求、趣向滅盡五陰的境界,稱之為「法、次法向」;換句話說,所修持的「次法」與主「法」必須要能夠趣向 佛陀所宣演的涅槃真實意涵,才能夠說之為「法、次法向」,比如趣向於佛法二乘菩提實證標的之有餘涅槃、無餘涅槃正真解脫證境,進一步修持 釋迦世尊所宣演的三法三論等「次法」及四聖諦、十二因緣等解脫道之「法」,而說如此成就了二乘菩提的「法、次法向」實義;又或者收歸三藏法教於唯一佛乘,趣向無上正等正覺佛果之無住處涅槃,而以二乘菩提為「次法」、佛菩提為「法」,兩道並行成就大乘成佛之道的「法、次法向」。

註一:《雜阿含經》卷1 第27經

然而,如果行者隨之修學的根本上師所教導的涅槃之法不是佛法三乘菩提所實證的正確涅槃內涵,那麼他所宣說一切輔助實證的次法知見,例如人天善法等等,便不能成就「法、次法向」的功德,因為修學的趣向與真實涅槃境界相違背的緣故,隨學者所修持的次法福德只會是有限量的人天福德甚或魔業,如 佛所開示: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業。何等為十?所謂: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註二)並且由於未成就「法、次法向」的緣故,連三乘菩提最基本的聲聞初果須陀洹都不能夠証得,解脫道以及佛菩提道各個果位的實証就更甭提了,因為 佛陀聖教開示若要實証須陀洹初果,「法、次法向」的功德是實証前的基本環節之一:有四種須陀洹道分: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註三)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假使不具足佛法中「法、次法向」的功德,也就是未能趣向正真的涅槃境界,那是絕對不可能成就佛道的。

註二:《大方廣佛華嚴經》卷58 <離世間品第38之6>

註三:《雜阿含經》卷41 第1125經

換個角度來說,依於能夠實証正真涅槃的佛法三乘菩提之「法」,密宗四共加行字面上所涵蓋的內容:「人身難得、死亡無常、因果不虛、輪迴痛苦」確實可以說是部分的表相「次法」,因為這同樣是能夠幫助佛弟子實證三乘菩提果証基礎的緣故,與三乘菩提法得以並行、畢竟趣向於正真涅槃之道的緣故,是故可以成就少分「法、次法向」的功德;但如果依於密宗無上瑜伽所教示與正真涅槃之理相違背而令人於五陰向愛而不捨、深重貪著的一切密法而論的時候,由於密法不是三乘菩提之法、不是趣向正真涅槃之法,所以噶瑪巴、蔣貢康楚乃至所有修習密法的根本上師所教導一切說明三界境界、六道輪迴、因果報償的知見,都不能成就佛法中「法、次法向」的功德,則一切隨學者精進修學到驢年到來,仍然無法獲得三乘菩提實證的緣故!這就比如說:有一輛汽車具有輪胎跟車體等的次法,但卻沒有良好正常能夠提供前進所需動力的引擎主法,那麼車主是不能夠駕駛這輛汽車前進而抵達目的地的,所以輪胎跟車體等次法對於車主來說其實是無用的展示物,只可以觀看而沒有絲毫的作用,這就是密宗四共加行涵蓋的表相次法內容對於所修涅槃之法非真的密宗隨學者來說所代表的真實意義,於三乘菩提佛法中無得實證的緣故;如果這輛車裝載上正確良好能夠提供前進動力的引擎主法,這時輪胎跟車體等次法對車主來說就變成了有用而必須的零件,車主便能夠駕駛這輛汽車前往目的地,這就是密宗四共加行涵蓋的表相次法內容對於所修涅槃之法正真佛弟子之意義,一切修行必定趣向涅槃果證的緣故。(採訪組報導)20150817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