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04/15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喇嘛教的「十四根本墮」對於外界來說一向是諱莫如深的,可是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人士對其內部卻又不斷高推其重要性說:「十四根本戒又稱十四根本墮,是密乘四大傳承公認的根本大戒。學密法最根本的就是戒律,破了戒就是斷了學密的根,我們就沒有辦法即生成就,而且現世就會有種種不好的徵兆,死後將墮入金剛地獄中。」以此挾制其隨學者。且不論金剛地獄是密宗上師自己假施設有,而無上瑜伽雙身法的樂空雙運也與佛法的修證全然無關,密宗自設的這十四戒既是如此重要,甚至是令人聞之戒慎恐懼的「戒律」,當然引人想要一窺其究竟。
http://blog.yam.com/alibuddha/article/33130085
網路貼文有昌央多傑君翻譯的宗喀巴所著「《悉地果得》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章」一文,算是內容比較完整,譯筆也能前後一致,足以令吾人得見喇嘛教之所謂「十四根本墮」的全貌,今可藉之對全部十四條戒律條文及其「戒釋」,作逐一的檢討與評析。為了能全面並徹底瞭解這「譚崔十四根本墮」,爰依序文及譯文逐段引述而加以評論,其中論述若有引證,亦必舉證出處以示信而有徵,如此當可為讀者乃至社會大眾開解疑團,並增廣見聞。
以下是書名及內容全文的分段轉貼和評析:
原篇章名:
《悉地果得》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章
—宗喀巴著
原序:
密宗的十四根本墮戒,長久以來,不管是其起源來歷,或是傳衍教授,對廣大的中國佛教徒來說,一直都像是蒙上一層面紗一般,晦澀難明。今有昌央多傑將宗喀巴所著之《悉地果得》一書中有關密宗十四根本墮戒的釋義,予以翻成中文,公佈於世,以供後來者對密宗戒律作進一步的研究時,能夠有一資料以為參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cd9265d0101iq8g.html
http://www.wujinde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94&extra=
序文說得沒錯,「密宗的十四根本墮戒」長久以來,不管是其起源來歷,或是傳衍教授,都確實晦澀難明。它的「起源來歷」無憑無據,這且容後討論,僅是所謂「傳衍教授」便呈現版本多歧、各說各話的現象。在此不妨先預覽一下它的戒相條文:在形式上:有白話散語,隨興演述者,如第八條有人譯為「愛護身體,不修有損於健康的行為」;有附庸風雅,七言成句,如同為第八條譯為「輕蔑蘊即玉佛體」;乃至添湊文字,演成偈頌者,如「輕蔑蘊即玉佛體,說為根本第八墮」;亦有以簡單三、五字後驟加驚嘆號,短截如軍振號令之令人生畏者如「輕蔑諸蘊!」「泄漏密法!」等,種種面目不一而足。
至於其條文內容,則更是隨人、隨文而異,若將各種不同的文字敘述並列而觀,非但看不出統合而確定的意涵,甚且有許多是不知所云。諸如其第二條:有說為「有師命必行,不違背師命」者,說是要聽師命而行;也有說為「違越善逝語教誡」,說的卻不是師命,而是違背佛誡;所以有比較乾脆者逕言為「違逆佛語!」;而偷心弄詭者欲刻意模糊,則說成「對顯密律儀不遵守」,則第二條所重究竟是「佛之教誡」、或是「上師命令」、還是「顯密律儀」,這其間各自的認定和解讀不免七出八入矣。
又如第十三條,「不如法依止三昧耶物!」,或曰「不依已得三昧耶」,看起來是多麼莊嚴的持戒宣示;但卻也有咬文嚼字,極盡隱晦的說為「沒有正確地依靠那些使我們與密宗修持密切結合的物質(供奉物)」;當然也有直白一些地說出「不對密聚餐物供視為不淨而拒絕食用,要對一切視為清淨加持」,這究竟是怎樣的「三昧耶物」而會使人覺得不潔淨?依止不依止與拒絕食用又有什麼關係?箇中蹊蹺當然要到後文逐條討論時才能詳辨,此處僅呈現其各種說法的差異和紊亂。
http://www.buddhidharma.org.tw/14discipline.htm
http://www.kagyutw.com/m04_wisdom05_02.html
http://www.yen999.com/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L_04&Category=6
http://blog.yam.com/alibuddha/article/33130085
總上所說,這號稱為「密乘四大傳承公認的根本大戒」,既曰為學密的根本,理當最為嚴謹,隻字片語不容移易,其內容詮釋也不應多歧才對,然而在喇嘛教的眾師各自會意與演繹下,卻呈現隨人任意發明各說各話,或是模稜其詞刻意遮掩的情況,使人讀之如墜五里雲霧益加迷惑,或是如歧路舉足莫衷一是,如此則必將令其從學者無所適從,亦令欲問其道者難以起信。
這說明了所謂喇嘛教的「十四根本墮」,除了根源失據(後將詳論)之外,其版本更是雜蕪紛亂,誠可謂「『根』失『本』又亂的十四條」。幸有昌央多傑完整的全譯本,直接翻譯近數百年來統領全藏政教合一的格魯派的大宗師,也就是達賴喇嘛的祖師爺──宗喀巴的著作。如此既是「權威者言」,正好方便用來猶如譯者所說「公佈於世,以供後來者對密宗戒律作進一步的研究時,能夠有一資料以為參考。」吾人研讀評析之,既可息諍又便於廣議,希望藉此撥雲散霧,普令大眾慧日自明,於此便應先對譯者表示崇高的敬意。(採訪組報導)20140415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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