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09/09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因為本篇所引用的原文,其上、下半段所言各有不同重點,再加上對此辯正的說明也較多,因此,我們權將此段文字,依宗喀巴不同的闡說內容,將之分為前後兩篇,敬請讀者自行與前文作連貫。
原文(本段下半):
不可將「根本」的含意,當成是成就悉地所需的累積善根與不須守護的受苦根源中根的意思,因為依《大日如來成就論》與《虛空藏菩薩經》中所說,我們發現「根本墮」中「根」的含意,是指某些修行者所必須要斷除的根源之意。因為成就悉地境界之善根處,不可能是下墮的根源故。此外,文殊稱於其所著之《根本墮戒論》裡所說,其實是不正確的,他說:
墮,即犯過失,方便與智慧枯萎時,遭不如意果。
(翻註:「不須守護的受苦根源」,或是指:行苦的意思。)
根本墮的尋「根」溯源
本段文字宗喀巴多處兜繞文詞不直話直說,反而遮遮掩掩,閃躲行文,是因為他要用間接暗示的方式;故意語焉不詳,先含混帶過,日後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學人,自然會知道此處它要表達的是什麼。因此,我們必須抽絲剝繭才能解讀宗喀巴本段後半所要講的東西。首先,要感謝譯者昌央多傑,他將宗喀巴含混其詞的:「不須守護的受苦根源」,直接點出意為「或是指:行苦的意思。」這樣的釋義非常合理,因為「行」即是「無常」,而「無常」攝屬「心不相應行法」,因此,宗喀巴不願直接說清楚的「不須守護的受苦根源中根」,我們可以先存而不論。至於他所謂的「成就悉地所需的累積善根」是什麼?我們可以從宗喀巴所不認同命題反推而得:宗喀巴先說「成就悉地境界之善根處,不可能是下墮的根」,然後反指文殊稱所說的「墮,即犯過失,方便與智慧枯萎時,遭不如意果」的說法不正確。我們估不論文殊稱對於「方便與智慧」定義是否與宗喀巴相同,(宗喀巴自己於此也沒有辯解),但是很清楚宗喀巴透過批判文殊稱來間接點出,自己認為「不可能是下墮的(善)根」,正是前面桑提巴強調的「方便」與「智慧」。
宗喀巴的主張正和前文我們所舉「達真堪布」在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網站「開示」的:「密法中的雙身佛像,男性代表『方便』,女性代表『智慧』,表示智慧和方便『雙運』的意思。在行『菩薩道』時,我們既要有般若智慧,也要有善巧方便。」
以及網路百科裡講得更明白的:「『般若』代表女性的創造活力,另一種修煉方式『方便』代表男性的創造活力,分別以『女陰』的變形蓮花和『男根』的變形金剛杵為象徵,通過想像的陰陽交媾和真實的男女交歡的瑜珈方式,親證「般若」與「方便」融為一體的極樂涅槃境界。」如此一來真相全露,不須要像宗喀巴那樣「猶抱琵琶半遮面」。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AD%A1%E5%96%9C%E4%BD%9B
而宗喀巴直接定義的:「『根本墮』中『根』的含意,是指某些修行者所必須要斷除的根源之意。」這些「修所能斷」的,不過是根本煩惱,以及大、中、小隨煩惱等這些心所法。然而。「心所法」是相應於「八識心王」運作而生,怎麼能作為起惑造業乃至下墮的「根本」呢?若論造業犯戒的本末輕重,應如佛在《菩薩優婆塞戒經》〈業品〉中所開示的:「善男子!是十業道,一一事中各有三事:一者根本、二者方便、三者成已。」心中起想,有那個「作意」或是認知,只要付諸行動時就算是「根本罪」已得,等於是現代法律訴訟中所說的「動機」;另外「方便」等於是成就業道前預先構想的「實行手段」等過程,「成已」則等於行為造作的「結果」,如此,則譬喻起來不但根本,連枝葉、花果,本末完整呈現,方可以依之判定罪刑的輕重。
密宗「善根」原來是這兩「根」
宗喀巴既然撰文要為「譚崔十四根本墮」來作「戒釋」,對於「某些修行者所必須要斷除的」「某些根源」是哪些又語焉不詳,真不是個負責任的闡釋者,我們倒可以替他把話說清楚、講明白。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卷57〈攝抉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七第二章第二節中有論述「根善巧」的部分,曾開示:「增上義,是根義。」意謂「根」於事、於法能顯出最勝義的,並統列包括:「眼、耳、鼻、舌、身等六根,男、女二根,悲、苦、憂、喜、捨等五受根,信、進、念、定、慧等五善根,已知根、未知根、未知當知根等三無漏根。」等總共22根,則諸根俱現於此無所闕遺。
我們遍數所有22根,發現假藏傳教四大教派的無上瑜伽修行,與佛教三乘菩提實修最大的不同,以譚崔的立場「於事、於法能顯出最勝義」,的的的確確是宗喀巴所明遮暗指的「方便」與「智慧」,此二者置於《瑜伽師地論》所舉22根比對,就是男、女二根在雙身法中「於事、於法能顯出最勝義」。如此一來,則宗喀巴所說的:「某些修行者所必須要斷除的根源」豈非正是這兩個「壞東西」?當然,我們並不鼓勵喇嘛們因此而「引刀自宮」,因為自殘的結果會變成「黃門」,反而會讓他們失去出家資格。何況《四十二章經》〈第三十一章〉記載:「佛言:『有人患淫不止,欲自斷陰。』佛謂之曰:『若斷其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邪心不止,斷陰何益?」。
譚崔的十四根本墮在此處的意義,應依文殊稱所說「方便與智慧枯萎時,遭不如意果。」也就是若捨棄無上瑜伽、放任佛父方便與佛母智慧白白枯萎,亦即放棄「即身成佛」,正是違犯根本墮,造成下墮!所以才說「違犯(了修行方便與智慧的雙身法)誓願,所引起的障礙,則將造成修行者下墮」,宗喀巴玩弄文字遊戲,其實上演的還是雙身法樂空雙運的老把戲! 藉此奉勸假藏傳教四大教派眾法王、活佛、上師、喇嘛們,聽聽佛的教示,把你們那些惹惑造業的「功曹」止息了吧!免得哪一天年老時「『方便』與『智慧』枯萎時,遭不如意果。」豈非現在的自己先來咀咒未來的自己呢?(採訪組報導)20140909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