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10/28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藏傳佛教顧名思義是西藏接受印度傳過來的佛教,依字面上來看,這是正統佛教的一支;然而從學術界的考察與認定,藏傳佛教傳承的教義核心,歸屬於印度密教。而印度密教則揉和了印度原始宗教婆羅門教以及印度古老的瑜伽;這和 釋迦牟尼佛開創的印度佛教在許多地方互相牴觸,難以相互融合成為一個完整的修行體系。因此從印度密教不同於印度佛教的本質來觀察,亦不難理解今日的喇嘛教與佛教之間是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達瓦才仁言:「在台灣藏傳佛教剛剛傳播過來的時候,因為在此之前信仰漢傳佛教的一些人以門戶之見,將藏傳佛教佛父、佛母(雙身佛)塑像和唐卡,對外宣稱西藏佛教僧人的戒律不會清淨,他們在修行的時候會跟女性發生關係等等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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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達瓦才仁說法,藏傳佛教本有「佛父、佛母(雙身佛)塑像和唐卡…」,因此西藏喇嘛教喇嘛的修行亦應離不開「雙身佛」和「唐卡」的內涵。每一位喇嘛都應該是當年透過供奉「佛父、佛母(雙身佛)塑像」的啟發,得到師長嘉許,在祕密壇場中,與女子明妃共行無上瑜伽雙身法,而被授予真正上師封號。當這樣師徒傳承出來的喇嘛上師,得到對外弘傳藏傳佛教的機會時,便也依循這教導的方法,以「雙身像」和「唐卡」來教授學人修學無上瑜伽雙身法。
因此,從佛教清淨戒律的標準來看,這些出家喇嘛與女子行男女之事,戒律自是不會清淨。所以,這「西藏佛教僧人的戒律不會清淨」以及「他們在修行的時候會跟女性發生關係」的看法,是否正確,是可受公評討論的課題。
達賴喇嘛在《修行的第一堂課》作了如是解釋:「對於佛教徒來說,倘若修行者有著堅定的智慧和慈悲,則可以運用性交在修行的道上,因為這可以引發意識的強大專注力,目的是為了要彰顯與延長心更深刻的層面(稍早有關死亡過程時曾描述)為的是要把力量用在強化空性領悟上。否則僅僅只是性交,與心靈修行完全無關。當一個人在動機和智慧上的修行已經達到很高的階段,那麼就算是兩性相交或一般所謂的性交,也不會減損這個人的純淨行為。在修行道上已達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資格進行雙修,而具有這樣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維持住他的戒律。」
再者,當喇嘛上師認為女弟子修行需要提昇時,即可根據這女弟子的狀況而傳授其無上瑜伽之道。這樣的「男女性關係」是達賴喇嘛所堅持而不可改變的喇嘛教修行。達賴喇嘛在《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就提到:「當行者在密宗道達到較高層次時,他們會被要求去尋找明妃或勇父以作為入道的動力,當進行雙運時,男性行者有較高的證量就可以幫助女性行者證悟佛果。」
因此,將達瓦才仁所謂「漢傳佛教的一些人以門戶之見,將藏傳佛教佛父、佛母(雙身佛)塑像和唐卡,對外宣稱西藏佛教僧人的戒律不會清淨,他們在修行的時候會跟女性發生關係」的說法,比對達賴喇嘛開誠佈公的說法,顯而易見,「西藏佛教僧人的戒律不會清淨」以及「他們在修行的時候會跟女性發生關係」的看法,就不只是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之「門戶之見」的問題,而是一種事實。因為目前藏傳佛教的最高領袖達賴喇嘛已經公開宣稱男女之事是出家喇嘛的必要修行。換句話說,西藏佛教僧人在修行的時候,會跟女性發生關係,這是達賴喇嘛承認並且堅持的事實。透過達賴喇嘛「運用性交在修行的道上」的說法,可以證明:外界對喇嘛教有關男女性愛的質疑,確是事實。達賴喇嘛對此並無遮掩,這也是喇嘛教一直以來的傳統。
在這些談話中,達賴喇嘛亦公開揚棄了佛戒,而豁免通融了一切出家喇嘛不可婬欲的戒律。依達賴的主張,喇嘛們只要勤行無上瑜伽道,即可以通融而行男女之事。然而,擅自更改佛戒是大事,豁免不可婬欲之戒亦是大事,兩千五百多年前,如來為了避免後世的各種邪見想法出現,因此說「依法不依人」;大眾應該依靠真實教法與律法,成佛之道才能繼續往前走。如來又在示現涅槃時,說明眾弟子必須「以戒為師」;當這些教誨還猶如在耳時,達賴喇嘛的卻轉達了不同於 佛陀的說法,而以喇嘛教法王的身分,公然主張拋棄 佛陀教主所立的依法不依人和以戒為師二大原則。睽諸佛教歷史,華人佛教傳承的時間更久,從大師、實際證悟者等古聖先賢,一直到一般正信的佛弟子,從來沒有一個人主張要拋棄佛戒。而喇嘛則是每一位都得拋棄佛戒來進入祕密壇場。
在確認西藏佛教僧人於修行時會跟女性發生關係的論證後,我們再來檢視達賴喇嘛所說「那麼就算是兩性相交或一般所謂的性交」,這「出家人是可以維持住他的戒律」的說法是否正確。達賴喇嘛以上說法無非認為:與異性性交的西藏出家喇嘛還是持戒清淨的;也就是說只要修行者有好的動機與智慧,不論出家在家,都可與女性發生關係,而不會影響他們戒律的清淨。這是達賴喇嘛代表喇嘛教的說法。然而,對這種說法,世間人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世間人普遍認為,出家人不可以與女子發生性行為。雖然有的地區如日本,僧人可以結婚生子等等,但華人地區並不接受這樣的觀點。出家人在性行為方面的禁忌,是佛教戒律的規範。因此「出家僧尼不可與人行婬」,既是佛戒,也是是華人地區普遍認知,出家人應有的形象。中國兩千多年來的庶民都如此認知:佛教是清淨離欲的,佛像是清淨離欲的,佛教的僧眾的修行是清淨離欲的。
現在喇嘛教竟然主張:不離欲的喇嘛是持戒清淨的。依達賴喇嘛的看法:只要自覺動機是清淨的,便可與女人行男女之事,這樣做是清淨的。這就變成了喇嘛教自心裁量的「門戶之見」,與華人傳統文化的觀點有了嚴重牴觸。又以華人佛教立場來說,佛戒是不可更改的,「出家僧尼不可與人行婬」的戒律,在佛教流傳中土兩千多年來,從來沒有變過。
中華佛教僧人中,若有人經常思惟男女之事,無法脫離男女欲,則可以還俗,娶妻生子,行男女欲,一樣可以作個好好的在家人,一樣可以如法地學佛。這樣的在家居士、長者、士農工商…都是 如來讚歎的善男子與善女人,一樣是如法的佛弟子。一旦維持出家僧人身分,即應遵守佛戒,不得以出家身分撓犯佛戒,以維護道場的清淨。
因此,當喇嘛教宣稱喇嘛教的僧人可以獨立於這個佛戒之外,而可以與異性「行男女之事」,便違背了佛語教誡,這本身就是不如理的行為。凡是佛弟子,皆是應該遵從 佛陀的教誨,所以,學佛人稱為佛的弟子,即佛弟子。如果要依從喇嘛上師的教導,而非佛的教誨,即是學喇嘛,自然應該稱為喇嘛上師的弟子,而不應該稱為佛弟子。
由此可知,達賴喇嘛重新詮釋了出家人的戒律,毀棄了原本 佛陀的戒法,這就造成了喇嘛教在台灣傳法上的困局,因為這與台灣人心目中的僧人形象全然不同。既然有人把喇嘛教稱為「藏傳佛教」,華人便會以佛教的標準來看待喇嘛上師的行為。因此,當出家喇嘛會與女弟子袒然裸露相見之事見諸媒體,自然會被大多數的台灣民眾當作無法理解的怪事,在無法認同之餘,必定引起社會的軒然大波。
華人歷史自古至今,對於僧人沾惹了男女事,是完全無法接受的。喇嘛公然宣稱這種涉及男女行淫的無上瑜伽雙身法是佛法,就等於是對華人文化的質疑和挑戰,自然無法在華人地區安穩立足。即使傳法的喇嘛本身形象良好,又有清淨的動機,只是為將異性女子的證量提高而行雙身法,也不為華人允許。華夏民族受了佛教清淨離欲的熏習,再加上儒家本有男女有別的禮教,自是無法接受喇嘛教獨樹一幟的出家喇嘛的雙身法。
所以,達瓦才仁言中的「門戶之見」,在事實上是絕大多數居住在此台灣的民眾的想法。這些民眾也不全然是佛教徒,也不是個個都有宗教信仰,更不是想要主動理解喇嘛教與佛教有何不同的人。全然是因為佛教之清淨離欲的僧人形象深植人心,不必任何漢傳佛教的學人來作解釋說明,民眾自然無完接受達賴喇嘛所直言不諱的這些性交修行法門。
因此,以華人文化觀點來看,「認定藏傳佛教佛父、佛母(雙身佛)塑像和唐卡是有問題,也會疑慮西藏佛教僧人的戒律不會清淨,因為他們在修行的時候會跟女性發生關係。」確是台灣社會以至整個華人社會的普遍認知,不是任何宗教團體的偏見,更不是特異的宗教觀點。
達瓦才仁無妨自己去作調查,看看台灣華人有多少可以接受西藏喇嘛教說的「雙身法是修行」的觀點?有多少人願意相信「男子在雙身法時,可以較高的證量來幫助女子提昇證量」?又有多少華人可以信受「行雙身法時,這喇嘛僧的心念是純淨,動機是善良的」?再有多少人信受「一直追求雙身法的喇嘛僧可以得到較高的智慧」?又有多少人相信「佛菩薩會在喇嘛與女人行男女之事時,在現場加持」?如果以上的問題,答案都是否定,西藏喇嘛教是不是應該開始思惟離開這種男女雙身法?
事實上,當真假喇嘛性侵疑雲事件發生時,單單看社會上的強烈反應,以及話題延續的時間,就可知道台灣民眾難以忍受這些事件中出家修行人的作為,他會直覺認為:這不可能是佛教僧人,一定是假的佛教僧人。當這社會只有佛教僧人在弘揚佛法時,佛教與社會原本相安無事;但在喇嘛帶來了男女雙身法之後,社會大眾就開始憂慮擔心,並認為他們不是真正的佛教僧人,因此,邏輯上變成了「真正佛教僧人不會行男女之法,唯有假的佛教僧人才會行男女之法」。而喇嘛歸屬於喇嘛教,因此喇嘛教就會被社會大眾漸漸地認定是假的佛教。長此以往,喇嘛教必然受到孤立,而難以在台灣立足。
至於所謂「喇嘛的證量或智慧高而可以行男女之事」的說法,不過是從藏傳喇嘛教的角度所作的自我詮釋。達賴喇嘛為了將這「證量」改成可受公評的體驗,所以他在《心與夢的解析》中說:「從事一般性交行為的平凡男女,其生殖液的移動,大大不同於從事性交行為的高度得證瑜伽士和瑜伽女…平凡人的性交行為與高度得證密續修行人的性交行為,生殖液都會流到生殖器的部位,差別在於是否能控制生殖液的流動。密續修行人被要求必須能控制生殖液的流動,所以經驗豐富的修行人甚至可以讓生殖液逆流,即使當它已經抵達生殖器的尖端時也不例外。」
這裡的說法,無非是將「瑜伽士」和「瑜伽女」在行男女之事時的異常狀態,作為界定所謂「高度得證」的證明。也就說,達賴喇嘛是以「控制生殖液的流動」,來顯示喇嘛的「證量」。顯然,以上的見解完全是喇嘛教一家之言。單以華人文化的觀點來看,此種作為不過是一種房中術,這樣的「證量」,並無「高度」可言,並且完全背離佛教的修行觀點。
達賴喇嘛在《慈悲的力量》中說:「西藏佛教裡,特別是一些本尊與配偶雙修的圖像,明顯有性交的徵象,這往往給人錯誤的印象。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確實運用到性器,不過能量的運作完全在控制之下,精氣最後將一點不漏收回,而絕不會流洩出去。」
達賴喇嘛認為這「在修行道上已達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資格進行雙修的修行道的很高程度」的表現,講白了,就是想盡辦法控制生殖液逆行的能力,以防止性交時可能的洩漏;只要不洩出男子的生殖液,這就是達賴喇嘛所說的有資格進行雙修之人。然而,早在數千年前,華人就已熟知這類閉精術的旁門左道的功夫,載明於古書《素女經》的古代御女術,就是這一類所謂「房中術」的房事技巧。因此,達賴喇嘛其實無須刻意強調這與一般性交有何不同,因為華人都知道這是特殊性交術,可以延長男女之事的時間。然而,重點是:華人文化認為這並不是修行。
如上所述,「生殖液往哪邊流動」或「會不會流出體外」皆不是華人認可的正統出家修行人應有的修持。這樣的行為不但不高明,而且是華人社會所認為極度不高尚的行為。華人的一般僧人都不會如此作,更何況是真正的高僧。而西藏的「高僧」與華人文化所認為的高僧,定義竟然完全相左:可以在御女術下功夫的所謂西藏「高僧」,可能無法理解為何華人高僧都要堅持佛戒而遠離雜染,終身持守不淫的戒律。
華人認為真正的出家修行人,不論是信受的宗教為何,都是應該清淨離欲的。不論佛教、道教,無一例外。因此與喇嘛教所行控制生殖液流動的修持,並無交集,這可以說是「華人的民族之見與西藏喇嘛教的雙身法互相牴觸」。然而,不論如此的民族之見能否讓喇嘛們接受,這些華人的民族之見都不會因為達賴喇嘛的說法而改變。所以,把這種差異說成是「漢傳佛教的門戶之見」,則不免有所誤導,應該說是「西藏喇嘛教的雙身法不能見容於華人民族文化之見」,才算精確。
喇嘛的御女術、房中術、洞玄術…等等技巧,無非都是行男女事,而不能稱為佛教上的修行。如果以此來作為修行高低的判定,則華人歷史以來,就會導致華人社會不存在「高僧」的奇怪結論。因此,顯而易見,這樣的判定不但不合理,而且作此思惟的人本身就與華人文化相互背離。華人很早就知道,執著特殊的性交技巧,以之作為功夫或成就其實不是可取的行為。
喇嘛教以為,對於喇嘛在雙身法的種種評議,代表了華人文化上的「錯誤的印象」,那兩千多年來,在歷經西洋科技文明以及性開放的洗禮之後,華人社會此一文化傳統觀點並未改變。是以,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在未來的數千年,華人仍然不會接受「行男女特殊性交是修行」的觀點,這樣的結果究竟是華人的困局,還是喇嘛教的困局呢?
根據達賴喇嘛的自述,他很坦白的要求喇嘛教學人放心大膽地追求可以一起合修雙身法的異性伴侶。從這些陳述的內容來看,並沒有誰在污衊藏傳佛教的無上瑜伽雙身法。出家喇嘛與異性來行男女之事,不僅是外表所見,而且是喇嘛教的教義所強調著重的修行,也是達賴喇嘛再三疾呼的重點。問題是,這些主張都無法見容於華人文化。在華人心目中,即使某人的「生殖液」可以終身持守保任,也與修行毫無關係。
因此當知,喇嘛教並非佛教,二者也無門當戶對的問題。佛門之門戶永遠為真正喜悅於 如來的正教者而開,而喇嘛們自有佛門外的性愛天地可以逍遙度日。密宗修習者只要遠離佛教之名,正名為喇嘛教,就不必擔心佛教的嚴詞批判。永遠捨棄佛教之名,自絕於佛教之外,不妨是西藏喇嘛教的一種選擇。然而,這種選擇雖可暫免喇嘛教非佛法本質的議論,終難逃避華人文化以傳統觀點對出家修行人的檢點,這仍然是喇嘛教一直會面臨的困局。(採訪組報導)20161028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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