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掀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神秘面紗 第六則:莫明其妙的實踐誓願

更新日期:2014/05/03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簡介」之第二項為「實踐誓願」,意思是說,發了「誓願」就一定要作到。

宗喀巴言1:「關於實踐誓願:我將開示譚崔密續所說十四根本墮戒。『我將開示』,開示何法?所謂十四根本墮戒。有義言說:十四根本墮戒,乃是論者自所建立,此中一切所說如何能信?對此類人,作者回答:所說無錯誤故,譚崔經中說故,以下我將釋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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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開示」這四個字,理應是 佛世尊的專用語,不應該出現在《密續》中;一個凡夫喇嘛如此自我託大的言語,實屬不知「天高地厚」。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包括宗喀巴在內,全是未開悟而又自視甚高的「凡夫喇嘛」;以「凡夫」的見解,是沒有資格說「開示」,尤其又如此大喇喇的說:「我將開示」。

所謂「開示」的真實意思,乃「打開佛法大門,展示無上大法讓學法者得知」;而「開示者」必須是已經開悟、了知法界真實相的菩薩,這才是符合「開示」的真實條件。「開示」的起源乃 佛世尊在各部經典中的用語,尤其是在《妙法蓮花經》中所說的「開、示、悟、入」;意思是說:「打開佛法的大門,展示在學法大眾眼前,讓大眾得以悟得佛法的真實義,進入佛法大海中;簡言之,乃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然而 佛陀為眾生開、示的妙法是第八識如來藏真如心,想要眾生由此「開、示」而悟入的,也是這個第八識如來藏真如心,但又不許明說,所以佛法的這個真實義乃法界中的一個大秘密,必須由 佛世尊的「開、示」,娑婆眾生才得了知、進而悟得佛法的真實義。

所以佛法真實義的傳承,乃依 佛世尊的「開示」而有。故佛教所有「真實佛法」之經典的起頭全是:「如是我聞」,無一例外。意思是說,佛經的由來,是由阿難尊者在 佛陀旁邊親自現場聽聞;佛陀入滅以後,再由阿難尊者的心中背誦出來、結集所成,故而全以「如是我聞」作為所有經典的開頭語,也是一種證信。

然時至末法之際,《疑偽經》充斥整個佛教經典,尤其是「密教部」經典,簡直是「汗牛充棟」,大有淹沒正統佛經的態勢。在「密教部」經典中,每一部經以「如是我聞」作為開頭,竟已經是家常便飯,諸如《大日經》、《蘇悉地經》、《金剛頂經》等全屬《疑偽經》;但這些疑偽經的寫作者都不曾親值 佛陀,何來「如是我聞」的事實?而諸喇嘛上師乃至一般人,卻全都將之視為寶。《疑偽經》如是,《密續》亦復如是。假藏傳佛教諸上師所著之《密續》更是多如牛毛,而諸《密續》的作者又全冠上歷代達賴、法王、活佛、仁波切的名字,讓學法大眾誤以為這些《密續》有什麼了不得的內容。現代如是,古時亦復如是,是故現今所有《大正藏》中的《密經》、《密續》已經多到令人頭皮發麻。

觀宗喀巴內文所說:「我將開示,開示何法?所謂十四根本墮戒。」想必施設此「根本墮戒」的作者,還未「開示」之前,自己已經先醉了。戒律之法乃有名相法,乃遮止學法者不小心犯錯而施設;宗喀巴說「我將開示」,一方面顯露出高慢相,另一方面更透露出自己的愚痴。真實的佛法乃無名相法、無分別法,乃是甚深又極甚深的法,能夠將其中的秘密,以「烘雲托月」隱藏的方式說出;一則不洩露秘意,一則能夠讓學法者從中得利,這才真的符合「開示」條件。

十四根本墮戒」乃依「譚崔密續所說」而有,根本不是佛戒,故而「十四根本墮戒」的合法性,實有待檢驗。「十四根本墮戒」之作者有鑑於此,故而以自問自答的方式,試圖來展現其合法性:「有義言說:十四根本墮戒,乃是論者自所建立,此中一切所說如何能信?」意思是說,「如果有人提出質疑:『十四根本墮戒是論者自己的施設建立,如何能取信於人?』」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也是合理的質疑。

作者自己的回答是:「所說無錯誤故,譚崔經中說故。」作者的意思是說,我所說的內容,決對沒有錯誤,因為是根據《譚崔經》中所說的緣故。話說回來,如果作者所根據的《譚崔經》,已被證實是《疑偽經》的話,那麼作者「所說無錯誤故」,必然成為「絕對的錯誤」!那麼「譚崔金剛乘」與「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合法性,就面臨考驗了。

佛教中的「經典」必定是 釋迦牟尼佛所說,才能說是「經典」,而 佛陀在諸戒律中,將出家人不得「行淫」、在家人不得「邪淫」之事,已經說得夠清楚了;以這個角度來檢驗《譚崔經》中所說諸喇嘛上師「荒淫無度」的行為,將之列入《疑偽經》,自然是不成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假藏傳佛教乃以「大日如來」作為諸《疑偽經》的佛陀;妄說「大日如來」境界高於「釋迦佛」,好比妄說「譚崔金剛乘」是「果地修行」,優於「三乘菩提」的「因地修行」一樣,此舉無疑是「不死矯亂」顛倒是非的說詞。所以要檢驗《大正藏》中諸《密經》、《密續》,還必須由證悟的菩薩,依於其內文的說詞逐條辯駁,方能分辨清楚,這是正覺同修會正在進行的大工程。然話說回頭,值此末法時代,證悟菩薩乃「鳳毛麟角」,很難值遇,否則也不至於讓諸多《密經》、《密續》混入《大正藏》中。

宗喀巴也引用了諸多《密續》(例:《紅怒尊譚崔密續》第十八章、《黑怒尊譚崔密續》第十七章,與《譚崔金剛光明本質密續》第十二章)之所說,來證實「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合法性;最大的問題是這些《密續》是根據「譚崔經」來論述,一旦「譚崔經」證實是偽造的經典,那麼密宗這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所有的一切,勢必當場全部化為烏有。

宗喀巴又言:「先聖有言:應慎發誓願與堅守誓願,例如發願寫書,就要完成。」宗喀巴特別強調「發願寫書」,可說是個聰明人。因為初學法之人,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發了誓願,無形中就被此誓願所綁住;有朝一日當了上師,回想當初發了寫書的誓願時,無論如何都要硬著頭皮寫上一本。然而假藏傳佛教諸喇嘛上師們一生的所學,就只有「譚崔金剛乘」雙身法;所寫出來的東西一定不超出這個範圍,因此大家努力弘揚的結果,「譚崔金剛乘」雙身法必然形成一股不容忽視的風潮。在「你抄我」、「我抄你」,「你捧我」、「我捧你」的潮流下,都不可能脫離「譚崔金剛乘」之雙身法,必然會因為在相互吹捧的風潮下,集中在男女性交樂空雙運的雙身法上面,形成一股推廣雙身法的不同忽視的惡勢力。

所以「發願寫書」,乃假藏傳佛教諸喇嘛上師拓展「譚崔金剛乘」雙身法的「書海戰術」;將錯誤又見不得光的法,以寫作的方式,展現在大眾眼前,只在遵守中國文化禮教的中國,才會以祕密的隱語來寫出雙身法的內容,但在西方不受中國禮教約束的國度,則是公開明說而大加推廣的。西方的學法大眾不知這些書籍有何邪謬之處,全都誤以為是佛法的修行而相信不疑,此種成果乃得力於「實踐誓願」;東方國家這情形較不嚴富,是因為達賴喇嘛等人知道不能在東方國家明著解說與推廣,使得部分密宗信徒在被隱瞞的情況下,主動出面為達賴喇嘛們辯解,卻是無知於事實的行為。由於歷代達賴、諸法王、諸活佛、諸仁波切所說的「成佛之道」內容,全都指向「男女行淫達到性高潮」為指標;書中如此說,實際上的行門也是一個樣。由於「眾口鑠金」、「三人成虎」,黑的都能說成白的,真的不得不令人浩嘆:末法呀!(採訪組報導)20140503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1由於《悉地果得》乃宗喀巴所著,故所有引言皆以「宗喀巴言」代替,以減少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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