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世紀的今日,女權已受法律的明文保障,然而被密宗黃教徒眾視為佛陀的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三卻如是說:【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餘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1 意思是說要得到上師傳授殊勝的密灌頂,須將滿足三昧耶戒的智慧女,安置於用幔帳所隔成的屏風中奉獻給上師作為供養,此時要將上師視為金剛薩埵。而女子必須是性器官完整無缺之年滿十二歲的童女,並且是眉清目秀,容貌姣好莊嚴,年齡在十二至十六歲之間,若女童難以尋得時,年滿二十的也可以上供。如果是二十歲以上的女子就不適合了,但仍可作為其他手印之用。為了修行上的成就,自己的姊妹、女兒或妻子也可以供奉給上師。
在藏密盛行的地區,婦女會有尊嚴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1.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三》宗喀巴造,法尊法師譯。(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B10n0068_p0883a05?q=%E5%85%88%E4%BE%9B%E7%89%A9%E8%AB%8B%E7%99%BD%E8%80%85&l=0883a05&near_word=&kwic_around=30) , access on 2026-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