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鴕鳥的「見地」 宗喀巴著《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的評析‧之五十三

更新日期:2016/11/30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經過「譚崔第十根本墮戒」喊殺喊打的一番腥風血雨,到了本條「第十一根本墮戒」,譚崔墮戒的論述突然轉變,呈現一片風停雨歇,開始討論起般若的「無名相法」,儼然像一個殺戮狂徒,突然斂收刀棍,開始坐講不可殺生、禮義廉恥,令人錯愕而後不禁抿笑。然而,續讀宗喀巴及譚崔諸祖師之「論義」,便知其錯誤及落處,果然是:「外行一出手,便知其沒有。」請看原文:

原文:

第十一條根本墮戒

第十一根本墮戒,謂對無名相諸法起錯誤妄想

凡蘊處界諸法,莫不有名有相,如此才能與眾生的見聞覺知心相對應,成為吾人能感知、思惟、議論乃至起惑造業的依憑,都屬三界中法。能稱為「無名相法」的,只有諸法實相的本來真心,是世出世間法;祂既在三界中普遍存在,又不屬於三界法,所以既是世間可以驗證的,同時也是出世間的真相。《佛藏經》卷1〈1諸法實相品〉有云:「舍利弗!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說一切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為,令人信解倍為希有。所以者何?無名相法,無念無得,亦無有修,不可思議,非心所依;無有戲論,非是戲論所可依止,無覺無觀無有所攝。(註一)」從世尊的此段開示,可知這「無名相法」,即是一切法出生的根源,並使得「一切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為」;也是如來所證的無上正等正覺的法身理體。

註一:《佛藏經》卷1〈1諸法實相品〉」(CBETA, T15, no. 653, p. 783, a3-12)

無念無得」,是說祂不落入五陰、六識境界,從不在六塵萬法中起心動念。

亦無有修」,是說祂本來自在不假修持,恆常顯示真實」與「如如的體性。

不可思議」,是說祂不落「」,故不與意識相應;不稱「,不與語言相應。

非心所依」,是說祂「心行處滅,不與前七識心的有漏造作相應。

無有戲論」,是說祂是佛法三乘菩提四種涅槃之所依,不墮三界戲論境界,是法界實相。

無覺無觀,無有所攝」,是說祂遠離覺觀,滅諸妄想執著,不與見聞覺知相應。

由以上體性的分析,可進一步得知這「法身理體」,就是眾生本自具足,不生不滅的第八識如來藏心。

這個「如來藏心」,蘊處界一切諸法都由祂所生而攝歸於祂,顯示其真實性與如如性。因此,這個「無名相法」即是無對無待,非如其所生之一切法有種種相對相待;故不得如宗喀巴等人一般謬稱為「無名相『諸』法」。因為「」法即種種法,乃是被生之法,是果非因,是妄非實;若將諸法視為實有,不但落於名數,而且將使一切法生因混亂成為多元,反而成為「戲論之所可依止」,悖 佛開示,也違反法界實相。所以,僅從譚崔外道所說「無名相諸法」一詞,便可知譚崔諸祖師,及宗喀巴等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釋戒諸師,都不識知佛法正義,而於「對無名相法」「起錯誤妄想」。又從宗喀巴二部《廣論》中都否定第八識如來藏,都主張識陰六識為常住的實相心,可見宗喀巴等譚崔祖師對如來藏這個無相名法全然不懂;這樣的門外漢而援引《佛藏經》中說的無名相法如來藏,來證明及解釋識陰境界的十四根本墮戒,令一切實證的菩薩們覺得唐突滑稽、啼笑皆非。

前引經文 世尊告訴舍利弗,對這個「無名相法」加以演說「令人信解倍為希有」。後面又接著開示:「不在於心……一切世間所不能信。如是無名相法以名相說」因此,縱使 世尊種種方便,以無量名相來宣說這個「無名相法」,一切世間與外道凡夫,乃至二乘不迴心之愚人,還是難信難解「無名相法」,並且必定生起種種「錯誤妄想」。既是「一切世間所不能信」,能信解者「倍為希有」,則眾生於此「起錯誤妄想」悉屬正常,又怎會因此而違犯「墮戒」?可知譚崔制戒者及宣說、授戒的喇嘛教諸上師,是以自己都不能生起信解之法來嚇唬其學人、弟子,卻要求他們授戒不違,豈不是荒唐嗎?

原文:

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無名相諸法的究竟法相而言。《金剛戒道果》言:「將無生、住、滅的一切法,妄想認為有生、住、滅法相。」關於此墮戒的內涵,《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裡說:

離一切妄想得自在,謂對諸法生、住、滅法相離於妄想,知諸法皆空,無 有生、住、滅法相。

又言:

說空有種種相,此即妄想……

宗喀巴於此,首從「違犯對象」來論說,認為妄認「無名相諸法」的「究竟法相」,即犯此墮戒。前段已經評析過,「無名相諸法」是錯誤的敘述,不再重複;而「無名相法」本身就是「究竟法相」,因為是三界萬法的生因,即是一切名相法的生因;因此宗喀巴所謂「謂無名相諸法的究竟法相而言」,是一句頭上安頭的廢話,除了顯示其錯會佛法、法義不正、邏輯欠通,所說皆成戲論,並沒有實質意義。他引用《金剛戒道果》中的話:「將無生、住、滅的一切法,妄想認為有生、住、滅法相。」這一句話須要從兩個不同層面來理解評析。

首先,「無生、住、滅的一切法」即是前面所說的「無名相法」。《佛藏經》中所說的「說一切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為」,那是將萬法歸攝於真心如來藏,依法界實相的「無名相法」如來藏而含攝一切法,故說「一切法無生無滅無相無為」。而宗喀巴所引用《金剛戒道果》所言「妄想認為有生、住、滅法相」,這是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就如是「妄想認為」的,宗喀巴等譚崔祖師們亦皆不免,才會否定無名相法如來藏以後,又來稱說這個無名相法;這就是眾生輪迴的無明,包括了一念無明與無始無明;其中的無始無明甚至是阿羅漢、辟支佛所不能斷的煩惱,也就是《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卷1〉所言:「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因為「無始無明」是指對法界實相如來藏─無名相法─的智慧一無所知,因而直接或間接影響眾生不能成就般若智慧功德與解脫生死,更不用說究竟圓滿成佛;由於眾生的這個「無始無明」是從無始劫以來就一直存在著,不曾有一剎那離開,但都不曾相應過,而宗喀巴等譚崔信徒甚至尚未能觸知自己的無始無明,因此而「將無生、住、滅的一切法,妄想認為有生、住、滅法相」,還是處於第一個層面,故屬於眾生「單純的一念無明」,至於自己的無始無明則猶未夢見哩。

其次,則是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師,明明只知只識「有生、住、滅法相」的五陰,而故意說五陰為「無生、住、滅的一切法」,以遂行雙身淫樂之法,並指鹿為馬地硬要其弟子學人做相同的指認。明明見其「」,卻自欺欺人說見其「」;這正如鴕鳥將頭埋進沙地中,自以為可以躲過所不欲見的危險。這樣的「見地」,就不只是「單純的無明」,而是「矯情的妄想」,不再是討論見有見無,而是自我催眠「見鬼」了。

何以見得?君不見《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裡說:「離一切妄想得自在,謂對諸法生、住、滅法相離於妄想,知諸法皆空,無有生、住、滅法相。」所謂「離一切妄想得自在」,是謂二乘聲聞緣覺證得解脫,以及大乘法中菩薩實證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並因此生起般若智慧,轉依「無名相法」的法界實相如來藏心,才能謂之「離一切妄想得自在」。假藏傳佛教由於都主張五陰真實,由此共同主張五陰我所的樂空雙運淫樂境界真實常住,妄自高推擴及全身的淫樂境界五陰我所為成佛之境界,故都否認或錯解如來藏,均無法證得「離一切妄想得自在」的如來藏境界,只能在蘊處界法中現觀一切法空相,謂之「諸法皆空」,其實並不能「對諸法生、住、滅法相離於妄想」,只能以「諸法空相」之後一無所有的斷滅相催眠自己,誤以為這就是佛法中說的「無有生、住、滅法相」;這就彷彿已故的應成派中觀弘揚者印順法師,以「滅相不滅」作為實相一樣可悲可憫。然藏傳佛教諸師又進而執取五陰的我所樂空雙運淫樂境界為成佛境界,全部墮入五陰處於人間時的我所之中,不曾絲毫理解五陰的「生、住、滅法相」,何況能知「無名相法」的境界,而能「對諸法生、住、滅法相離於妄想」?故其所說般若者也,都只是癡人說夢罷了。

宗喀巴又舉《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言:「說空有種種相,此即妄想……

為證,卻正好露出其錯解「無名相法」的狐狸尾巴。因為「空相」只有一種,即「虛妄相」,或說「生滅相」;但是「空性」卻實有種種相,因為「空性」是法界實相,是如來藏相,能生一切法及其種種相故。所以宗喀巴所舉密續言說:「說空有種種相,此即妄想……」本身才是妄想,錯會「空性」故,不知不證「無名相法」故,導致建立密宗根本墮戒時一開始的命題就陷入妄想謬思之中。連根本戒的戒相命題立意都已是「錯誤妄想」,那麼這一條「戒律」的效度是不成立的,因為它本身築基於外道「一切法空」的錯謬邪見。《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8〈11發菩提心品〉:「若執空義為究竟者,諸法皆空無因無果,路伽邪陀(註二)有何差別?」由此證明密宗四大派假藏傳佛教的立論,全都同於路伽耶陀──順世外道,才會口中說五陰等一切法空,又回頭把五陰及五陰的我所樂空雙運淫樂境界建立為成佛的常住境界,與順世外道同流合污。

註二:《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8(CBETA, T03, no. 159, p. 328, c1-3)

路伽邪陀:即「順世外道」,見:http://etext.fgs.org.tw/etext6/search-1-detail.asp?DINDEX=20189&DTITLE=%B6%B6%A5%40%A5~%B9D

原文:

《金剛真實光明密續》裡亦說:「錯誤妄想,是指對無變異的空起諸妄想。」此義是說對無變異空起於妄想,於無自性的諸法起諸妄想。

宗喀巴狐狸尾巴愈揚愈高猶不自知,還更引用《金剛真實光明密續》裡面說的:「錯誤妄想,是指對無變異的空起諸妄想。」然而綜觀真正「對無變異的空起諸妄想」的正是天竺譚崔諸師,及繼承譚崔淫行的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中人。試看宗喀巴的「戒釋」,他說:「對無變異空起於妄想」即是「於無自性的諸法起諸妄想」,由此可見,喇嘛教所認知的「無變異空」,是指「無自性的諸法」;而在現象界中可觀察到的「無自性諸法」,正是時時刻刻在生滅變異中的蘊處界「諸法空相」啊!宗喀巴等喇嘛教諸師,竟以「變異而無自性」的蘊處界一切法,說為此即「無變異空」,這不是「鴕鳥的『見地』」又是什麼?更以這樣的「起諸妄想」來制訂邪戒。意圖攝受徒眾誤導眾生,真可謂以盲引盲,危殆之至矣。(採訪組報導)20161130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註:原出處引用fgs.org網站之文章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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