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聞網:掀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神秘面紗 第八則:探討第一墮戒施設因由(二)

更新日期:2014/06/13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上則所說乃第一根本墮戒之犯戒「對象」──根本上師;本則所說乃「犯戒行為」──對根本上師作了毀謗行為──內容大同小異,只是在文尾多了懺悔的補救辦法。

宗喀巴認為「誹謗上師」是違犯根本墮戒的犯戒行為,卻不想或不懂應先確定密宗四大派假藏傳佛教的戒條是否符合因果律。在三界法界的因果律中,一切宗教上師所施設的戒條若不符合因果律者,一律無效;凡是違犯這個定律的上師,佛法中都說是尚未斷除戒禁取見的凡夫,其所施設之戒律即為無效。密宗古今所有上師包括宗喀巴在內,都是尚未遠離戒禁取見者,何況能斷?以此緣故,宗喀巴在其《悉地果得》中云:「桑提巴在其著作《寶燈論》中記載著《黑怒尊譚崔密續》的教導:『金剛上師善能啟發弟子故,對其起瞋與嘲諷,皆是無禮之行為。』因此,應棄捨此行。若不離過,犯根本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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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說乃宗喀巴引桑提巴所言,認為「金剛上師善能啟發弟子故,對其起瞋與嘲諷,皆是無禮之行為。」這是宗喀巴與桑提巴所說「弟子」「金剛上師」「誹謗」的因果關係。換句話說,「弟子」會對金剛上師「起了瞋與嘲諷的無禮行為」,其導火線竟然是這個金剛上師「善能啟發弟子故」,不是由於所施設的戒條符合解脫或成佛的因果律。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上師皆認為有「善能啟發弟子」的能耐,所以宗喀巴、桑提巴認為弟子對上師有「無禮行為」,應該「棄捨此行」,否則就是犯下第一根本墮戒。

既然「金剛上師善能啟發弟子」,為什麼學法弟子會有對上師「起瞋與嘲諷」的犯戒行為出現?這在世間的法理上是不允許、也是說不通的。宗喀巴如此說詞,不免讓人引生疑問,故而對於「金剛上師」「善能啟發」內容,實有深入探討的必要。

假藏傳佛教「金剛上師」就是專修「譚崔金剛乘」的上師。所以「善能啟發」就是「金剛上師」能說善辯、啟發女弟子,讓女弟子知道「譚崔金剛乘」的真實內容;從此以後,此修法內容就變成「金剛上師」「女弟子」之間的秘密。如果「金剛上師」「女弟子」之間磨合得沒有問題,此秘密終其一生還是個秘密;若女弟子有「起瞋與嘲諷」的行為出現,則此秘密就不再是個秘密!如此撥雲見月,「善能啟發」的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了。關鍵在此受業女弟子,如果不接受金剛上師的「啟發」「嘲諷」必不能免;倘若金剛上師有強逼意味,女弟子「起瞋」也是正常。

宗喀巴云:「應將其中的一切教導,從生起次第的行門到圓滿次第的行門,都視為是殊勝無上的教導。因為對上師的一切教導,即使只有說一句話的批評,都是犯墮戒的。」「生起次第的行門」是屬於學密法的入門功夫,學會了「生起次第」之後,才可以接受「密灌」「慧灌」,也就是「圓滿次第的行門」;說得世俗話一點,就是準備上床「辦事」了。宗喀巴將這種教授行門的人說之為「殊勝無上的教導」。換句話說,這個金剛上師「善能啟發」教導的法,乃床笫上之男女行淫樂事之樂空雙運爾。

既然已經知道金剛上師教導的全盤內容,則女弟子一旦懷疑其法與佛法全然無關而有「輕慢毀謗上師」行為,乃想像得到的事。依世間法而言,醜事不能外揚;如果假藏傳佛教諸學法者,當她們發覺所謂的「譚崔金剛乘」,竟然是「男女的行淫事」,根本不是佛法的修行事時;很有可能會一個一個跳出來,指責其上師「道德有缺失」,樂空雙運即身成佛也不是佛法,只是假冒佛教來騙人的把戲;屆時假藏傳佛教必然崩解,諸多上師也有可能身處囹圄,這是很淺顯的道理,也不必爭辯。假藏傳佛教「毀謗上師行為」施設為第一根本墮戒,乃有其深意所在。

能夠施設「譚崔金剛乘」雙身法妄說為佛法修行事的人,本身必然也是個聰明人。其周圍的配套措施,必定是繁雜到令人眼花瞭亂,讓學法者誤以為「譚崔金剛乘」真是勝妙法;一方面抓住欲界有情中的人性好色弱點,另一方面也抓住大部分人不懂佛法的缺點,以一些莫虛有的法條,將學法者緊緊地綁住;「輕慢毀謗上師」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然而毀謗的行為絕對無法永遠避免,因為密宗的見、修、行、果等所有內涵,全都不是佛法,遲早都會有學人發現這一點;一旦毀謗之言已經傳開,再施設一條補救辦法:「文殊稱在所著之《根本墮戒論》裡說:犯此墮戒,在上師往生後,自己死前才作懺悔,依舊是犯此根本墮戒。死前若沒懺悔,當然是最重斷頭罪。如果在上師往生前,即行懺悔,則變為大分支墮罪。」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佛教的文殊師利菩薩完全與《根本墮戒論》不相干,宗喀巴自稱遇見「黑文殊」,那可是宗喀巴自己「見鬼了」。文殊師利菩薩乃「七佛之師」的倒駕慈航,古今凡所示現都是金色身,並且金光閃耀,從來不曾示現為什麼黑文殊;既是大菩薩,又是成佛之後倒駕慈航,早已具足洞知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因果律,此處之文殊稱乃是凡夫阿師一位,與文殊菩薩了不相干,有智之人不可能作此「譚崔金剛乘」的《根本墮戒論》 。

假藏傳佛教諸上師所施設「輕慢毀謗上師」之第一根本墮戒,乃是倒果為因的說法。此乃因諸上師在傳授「譚崔金剛乘」之前,是先有隱瞞的「居心」;而諸上師又透過種種繁雜的儀軌,讓學法者迷惑不解,糊裡糊塗著了他們的道;學法弟子到了緊要關頭,往往是身不由己,被諸上師「啟發聖性」(上床行淫)而走上「不歸路」,大多只能永保祕密而不敢出面揭發。這是諸上師「犯淫戒在先」,學法的女弟子若心不甘,挺身而出,揭發此不良行徑,其實也是依於事實而行,剛剛好而已。但假藏傳佛教諸上師卻要女弟子懺悔,乃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應了世俗一句話:「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總而言之,修學「譚崔金剛乘」的上師或是傳授此法的上師,必須有保護傘才行;此保護傘即是「第一根本墮戒」--不可輕慢毀謗上師。換句話說,假藏傳佛教將之列為第一條,無非是防患於未來。而此「譚崔金剛乘」的推展,必須仰賴達賴、諸法王、諸活佛、諸仁波切諸上師來弘傳,在佛法略有涉獵的地區弘傳時,唯恐被人舉發,所以施設「第一根本墮戒」來保護這些上師,最主要的理由,就是防止這些糗事曝光。

假藏傳佛教為了保護諸上師的聲譽,又施設了「毀謗後的懺悔」手段;此舉似乎顯示金剛上師受到了委曲,要毀謗上師的女弟子作懺悔的補救措施,似乎過錯完全在受業的女弟子。這樣的作法,根本就是顛倒是非之後所作的本末倒置行為。

假藏傳佛教諸上師長期以來全都修學「譚崔金剛乘」,從西藏開始如是,如今流竄在世界各地亦復如是。而「譚崔金剛乘」的所有內涵,諸上師本來就瞭如指掌。所以從一開始,金剛上師就已經處心積慮,鎖定他所要「度化」的諸多對象;一旦時機成熟,下手絕不手軟。雖說諸上師「啟發」女弟子的經驗豐富,若女弟子生性拘謹,加上事先根本不知道她所修學的「譚崔金剛乘」,原來只是「床笫上遊戲」時;在「不情不願」的情況下,成了「譚崔金剛乘」的犧性品,那麼事後「起瞋與嘲諷」乃預料中事,不論從人情義理或法律層面來看,也都是可被諒解的。

從上面的事件與佛法義理及因果律看來,應該懺悔的反而是金剛上師,而不是受「性侵」的女弟子才對。然而假藏傳佛教諸上師卻將一切的不是,全推給「受騙、吃虧、上當」的女弟子;以「第一根本墮戒」將一切受業弟子緊緊地綁住,不但吃定「受性侵」的女弟子,還以這種墮戒約束受害的女弟子,不得聲張金剛上師的不是。若已經聲張,還恐嚇女弟子要公開對上師懺悔,真是「作賊的喊抓賊」。由這些道理可知,密宗祖師施設的墮戒,既不符合解脫、實相等因果律,也不符合三界中的世間因果,在本質上,自始至終都沒有戒條中所說的因果存在;加以舉發者,反而有行善及救護眾生的善因果。(採訪組報導)20140613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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