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0:達賴喇嘛基金會認為,正覺公然散佈陳列猥褻邪淫的文字圖像,已觸犯法律,正覺有何看法?

Q10:達賴喇嘛基金會認為,正覺公然散佈陳列猥褻邪淫的文字圖像,已觸犯法律,正覺有何看法?

A:這個說來有點可笑,因為我們所有的這個DM,這些文宣、書、著作,揭露他們無上瑜伽雙身修法的本質,全部引自於他們自己的祖師,或達賴喇嘛的著作中,而且因為裡面的內容,的確是有一些不堪的字眼,所以我們的出版品都把它分級,兒童不宜、或者青少年不宜;可是我們要反過來看,那這些猥褻、不堪的文字,都在他們的祖師的著作之中,明明白白,不但違反了我們的社會倫理道德價值,也違反了我們的刑法,根本就是一個邪法、邪教,反而是他才是違反了我們善良風俗,跟違法的一個宗教,怎麼反過來說我們的文字邪淫呢?這的確是有點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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