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05/09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其實宗喀巴撰寫<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真正的因緣,不單是為與真藏傳佛教覺囊派論戰,而是連同他撰寫兩部《廣論》在內,同樣是面對藏傳佛教覺囊派指責他們的樂空雙運的雙身法非佛法時,同時也牽涉到當時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極為浮濫的男女雙修,當時西藏寺院喇嘛們到處都在與女人雙修,因此才會有宗喀巴所謂的「宗教改革」,打著限制資格才能雙修的改革旗號,企圖以清新之觀感重新擄獲人心。剛剛興宗立派的宗喀巴,可是有著以「改革」旗號興師的全方位布局,和在「宗教」上打天下的霸業宏圖。
原序文:
《悉地果得》一書的內容,包括了十四根本戒條的逐一說明與釋義、受戒儀軌過程的說明,與在相應的文章中批評篤布巴修改的《時輪金剛密續》所說戒律釋義,不符合於密宗所特有的無上瑜伽部本質精神。
宗喀巴《悉地果得》是一本書,而昌央多傑之譯文<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僅為其中之一章。因此,上述內容多有不含在內者,如「受戒儀軌過程的說明」為本文中所無,而「批評篤布巴修改的《時輪金剛密續》所說戒律釋義」部分亦未見之,而以上二者也不是本系列所要探討者;我們要討論評析的部分端在「十四根本戒條的逐一說明」與宗喀巴的「釋義」,包括他對各戒相所演述的開遮,以及對於或持或犯的認定。然而既說是宗喀巴「批評篤布巴修改的《時輪金剛密續》所說戒律釋義,不符合於密宗所特有的無上瑜伽部本質精神」,更也間接證實了真藏傳佛教覺囊派的「他空見大中觀」,的的確確與其他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弘傳「無上瑜伽」者的傳承不同、知見不同,所證亦大不相同。
原序文:
由於宗喀巴所處的明末時代,西藏地區不管是在政治上還是在佛教戒律上,都處於各自為政的互相攻擊混亂狀態之中,而當時宗喀巴最為人稱許的行為,就是他發起了對密宗糜爛譚崔雙身修法的改革與戒律約束的運動。因此,可以說將如今密宗的十四條根本戒教理,首次作了完整並且具有系統性釋義說明,奠定其基礎的人,正是宗喀巴。
宗喀巴生於西元1357年,卒於1419年,大約與明太祖朱元璋稱帝(1368年)到明成祖朱棣崩逝(1424年)同步,因此時間上所處的是明初盛世,而非明末,這一點要為序文勘誤一番。永樂十二年,明成祖還曾遣使到前藏,延請當時創始新興格魯教派的宗喀巴,而宗喀巴則派弟子釋迦也失代表他赴京;明朝對有實力的僧俗各派領袖人物都賜加封號(註1)。不過當時西藏地區倒確實處於地方割據,並更迭強盛而交相取得統治權的狀態,而本文的討論重點還是在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戒律的廢弛和宗喀巴的所謂改革上。
註1: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8%A5%BF%E8%97%8F%E6%AD%B7%E5%8F%B2
據大陸「中國民族宗教網」貼文對假藏傳佛教的描述:公元14、15世紀時薩迦派與噶舉派爭奪權力,戰火不熄,時局極為紊亂。因此,什麼宗教、什麼佛學,無人關心過問;寺廟組織渙散,戒律鬆弛,僧人無人約束,不念經、不修法、反倒是娶妻生子,放蕩自恣。上層喇嘛仗其特權,借口修密向民間索取婦女供其奸淫。從元代以來,這些修密喇嘛,無惡不作,查看《元史》:薩迦僧為元帝傳無上密乘《喜金剛》大灌頂,授雙修法(雙身),廣取婦女供其奸淫為淫戲是樂,甚至男女裸處,君臣宣淫號為「事事無礙境界」。更令人憤慨的是行一種「合誅」邪法,肆意蹂躪婦女稱為「合」,殺人活取心肝稱為「誅」,真是腥羶恐怖無所不用其極(註2)。
註2: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224298-2.htm
公元1385年,宗喀巴剛受密宗出家戒,並成為頗具聲望的喇嘛。這時期,西藏佛教各派呈現一片頹廢萎靡之象已如上所述。這些行為使信教的民眾大感失望,為改變這種戒律廢弛、僧侶腐化、濫淫民女的狀況,宗喀巴風雲際會地受到當時掌政的帕竹地方政權支持,而進行了宗教改革(註3)。1409年,更在政治領袖米旺扎巴堅贊的撐腰下,這位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開創者宗喀巴在拉薩首創「傳昭大法會」,又先後由其宗徒建成「甘丹寺」「哲蚌寺」及「色拉寺」。這三間佛寺被稱為拉薩的「三大寺」。從此,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之一的格魯派正式形成(註4)。
註3: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0f9bb2010007r4.html
註4:http://www.mzb.com.cn/html/node/111923-2.htm
原序文:
宗喀巴對於密宗十四根本戒的釋義,爾後更隨著傳承其思想的宗派黃教格魯派,取得了全藏政教合一的統治首領地位的緣故,宗喀巴的十四根本墮戒思想因此成為所有密教弟子心目中最具權威性與正確性的修行指導原則,譚崔信眾一直虔誠奉行至今,無有疑義。
「格魯」,意為善規或善行。因為宗喀巴提倡嚴守戒律,因此,他創立的教派稱為「格魯派」。如前所述宗喀巴時代的宗教與政權都很混雜,各政派間經常發生鬥爭,教派上層僧人積聚財富、追逐利祿,教派間常常發生爭鬥。當地佛教亦戒律廢弛,許多喇嘛不守戒酒、過午不食的戒律,終日豪飲,到處遊玩,沉湎歌舞;有些喇嘛公開娶妻生子,教風敗壞。有鑑於此,宗喀巴立志改革佛教,提倡戒律,並以顯教為基礎,倡導先顯後密的修行論點(註5)。
註5: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70713118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主要致力於兩件大事,一件是著書立說,另一件事就是開展宗教社會活動。所謂著書立說,就是前文所提到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二書;而後者主要是:
1.制訂戒律並嚴格要求徒眾遵守,包括本系列正討論的「十四根本墮」在內。
2.大力興建寺院,並把一些噶當派寺院納入格魯派的屬下。
3.每年定期舉行傳昭法會,在會上講經傳法,主張僧人修習先顯宗後密宗,規定必須修五部經論,創立了辯經、考試、授以格西學位的制度(註6)。
註6:http://big5.huaxia.com/wh/zsc/2008/00793657.html
事實上,宗喀巴的制戒,只是明著不許出家喇嘛娶妻生子等,並沒有禁制雙身法的「修行」,反而是依著「戒律」將樂空雙運納為「無上瑜伽」的實修次第;換句話說,只是將雙身法合理化、規範化,從皇宮內院、大街上拉回到寺廟中、壇場內,全權委由被塑造成佛的上師們,關起門來堂而皇之的「教授」,把不甚莊嚴的事體故作莊嚴罷了。這一點,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便是最好的證明,或是詳閱平實導師的破斥密宗鉅著《狂密與真密》便得分曉。不但如此,他在《菩提道次第廣論》後半部止觀章節中,最後還說到:即使沒有修學顯教三士道的基礎,也可以直接修學樂空雙運無上瑜伽。因此,淫慾心行在喇嘛教內非但沒有減少,有些地方反而變本加厲。
至於興建寺院,是硬體的擴充,基於其自身的發展也是無可厚非。順便一提的是,宗喀巴學法於噶當派,其後卻兼併噶當派,不知這是報恩呢,還是負恩?這也只好以一聲嘆息,當作是看了喇嘛教派系鬥爭之中一場成王敗寇的好戲吧!而舉辦傳昭法會制訂學程、辯經、考試、授格西學位等,則為軟體的建設,如此「軟硬兼施」之下,無怪乎格魯派日漸壯大,終於取得全藏政教合一的領導地位,在這一方面,宗喀巴的確是很有一套「雄韜偉略」的。
宗喀巴改教以後,其他教派也有響應者對歪風邪氣略加整頓,可是假藏傳佛教終是假佛教,永遠無法摒棄淫貪的即身成佛邪法,畢竟無法真實清淨。依據《土觀宗派源流》說,直至公元16世紀時,寧瑪派中還有人借《伏藏密法》使百姓供酒,名為供甘露;供婦女,名為供明母;當時歡喜酒色之僧徒,爭相效尤,使清淨的寺院僧舍幾乎全變為有妻室之俗家,實與今天日本僧人在寺院中娶妻生子無異矣。積習難除,戒律廢弛,乃至如此(註7)。
註7: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224298-2.htm
是以回顧宗喀巴的「宗教改革」,或許在世間法的部分,對當時藏地寺院遍地淫行的亂象起到相當肅清的作用;但是在法上沿襲至今,格魯派中迄如現今達賴喇嘛等人,還是以意識心或意識細心為不生滅心,落入常見;以緣起性空之名相概念為實有法,而緣起性空的概念和法相是緣起法,依蘊處界而有,不是本來自有的,終歸壞滅又落入斷見,並未改變外道邪見的本質。無上瑜伽的雙身修法仍然在格魯派乃至其他各假藏傳佛教派系中傳衍實修,達賴至今仍在外國極力推廣,也在國內暗中推廣,整個假藏傳佛教四大派仍是譚崔性力派外道的托體附魂,在殘害隨學者的法身慧命。因此,在正信的佛弟子看來,宗喀巴的所謂「宗教改革」,無異是「新瓶裝舊酒」矣。(採訪組報導)20140509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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