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教育基金會致函美國國務卿澄清2017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之不實指稱,以及正覺聲明 (A letter from True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Foundation to the U.S. Secretary of State to clarify the ungrounded contents in the 2017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On May 29, 2018,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released the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for 2017. Regarding its report on Taiwan, the contents include ungrounded allegations made by the Dalai Lama Tibetan Religious Foundation to the True Enlightenment Practitioners Association. On July 16, 2018, True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Foundation, on behalf of True Enlightenment Group, wrote a letter to Secretary Pompeo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to clarify those allegations in the report.

Taiwan 2017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美國國務院2017國際宗教自由報告-臺灣)

The letter from True Enlightenment Education Foundation to the U.S. Secretary of State

正覺教育基金會致函美國國務卿 (中譯信函)

《正覺聲明全文》

美國國務院2017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於2018年5月底公佈於世,關於臺灣的報告中(以下簡稱「該報告」),刊載了在臺的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以下簡稱「達賴喇嘛基金會」)對佛教正覺同修會的若干控訴。面對達賴喇嘛基金會的說法,正覺教育基金會、佛教正覺同修會(以下合稱「正覺教團」)非常樂意藉此機會向全球各界澄清,以正視聽。

一、 正覺教團從未接受中國資助,所有資金來自認同者的主動捐助:

該報告陳述了達賴喇嘛基金會的說法,指稱佛教正覺同修會收受中國資金捐助。而其真實用意,可能是有意藉此陳述來模糊喇嘛教與正統佛教之間法義辨正的焦點。

然正覺教團亦樂意藉此機會向全球聲明:本教團從未獲得任何政府機關以各種名義捐助,本教團也無需這類捐助;本教團這作法與達賴喇嘛在達蘭薩拉的組織長久以來接受各式各樣政府機構資助的情況,並不相同。

正覺教團自成立以來,從不對外、對內勸募,所有資金均來自認同本教團宣揚、廓清佛教真實理念者的主動捐助;而本教團支持 佛陀的正真教理,理應作為全人類的福田而接受捐助,以成就大眾未來的佛法道業。是以本教團在弘揚大乘佛法之外,亦長年在臺灣進行社會救助、獎勵學童教育,至今已經數千萬元。今年2018年的花蓮震災,正覺教團亦捐助了數百萬元;此外,過去對中國天然災害的人道捐助也超過二千萬。這是基於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情懷,願意無私地奉獻一己之力,而如此運用資金也是本教團作為社會一分子的深自體認。

毫無任何證據地隨意或刻意誣指他人,這本身就是不公義的行為,是文明社會所不允許的,也是任何一位真正佛教徒都不敢做的妄語業行;所以,達賴喇嘛基金會這樣的行事風格,自己顯示了與正統佛法的相違之處。

正覺教團在致信美國國務院澄清的同時,也在商討是否請律師以信函要求達賴喇嘛基金會澄清,以避免此類不實的揣測一再延續,而影響到喇嘛教的未來。

二、 西藏密教根源於印度密教及西藏苯教,本質與佛教不同,這是歷史上的事實:

該報告依達賴喇嘛基金會的說法,指稱正覺教團散播「藏傳佛教不是真實佛教」的訊息。本教團也很樂意有此機會進一步說明歷史上的事實:

(一)歷史上密教依附佛教而崛起、並以印度教思想作為中心主旨的事實:

自18世紀以來,國際上對中亞藏地信仰的通稱是Lamaism喇嘛教,近代才改名Tibetan Buddhism藏傳佛教。然而「藏傳佛教」這樣的稱呼其實模糊了西藏密教的焦點,依其密教本質,應該稱為西藏密教、藏傳密教、喇嘛教。

從歷史上密教的崛起、以及學術界歸納的歷史事件順序與內容,都顯示出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印度於公元7、8世紀左右,密行思想者為了依附於佛教而壯大自身勢力,因而編纂出Tantra(密續)來相對於佛教 釋迦牟尼佛的Sutra(佛經),並將Tantra(密續)高推於Sutra(佛經)之上;後人於是以Tantra這個稱呼來指稱這個時期崛起的密教思想(怛特羅佛教、怛特羅思想,近譯譚崔佛教)。由此可知,密教依附於佛教而崛起,這是歷史上無可改變的事實。

印度密教大量挾帶了古老印度原始宗教思想進入佛門,佛寺因此多了本來沒有的明王鬼神、血肉祭祀,公開飲酒、印度婆羅門教的真言……等;後來更沿襲婆羅門教神祇毘溼奴化身的誕生地──香巴拉而創建了香巴拉王朝的信仰(香格里拉),該思想的中心教義是要統治全世界。此外,古印度婆羅門教原本禁制的男女交合,也被當時新潮的《往世書》反悖,而成為密教一貫的性愛思想。然而,由於密教要依附佛教的緣故,因此Tantra(密續)就採取隱晦的方式來表達,例如以金剛與蓮花來隱說男女性器官,以無上瑜伽來隱說男女交合,有些地方則直說女子性器官──婆伽。這些都是現存於文獻的事實,也是正統佛教界公認的真相。至於密教非佛教的各層面具體事實,請詳見《狂密與真密》一至四輯56萬字的說明(正智出版社,台北,2002/2)。

印度密教與佛教在法義上的重大差異是:印度密教接受了印度教的原始信仰,停留在六個心識的範疇,背離 佛陀的三乘菩提之法,與如來藏第八識為中心的八識論佛法系統不相契合。印度密教與印度原始婆羅門教有著血濃於水的繼承關係,與佛教並沒有實質的關係。

(二)歷史上西藏密教傳承了印度密教並結合西藏本土苯教的事實:

印度密教傳入西藏,分為兩個時期:一個開始於公元8世紀,另一個則是公元10世紀末至印度密教滅絕之前。這前後兩個時期,有大量的Tantra(密續)以及Sutra(佛經)譯成藏文,雖然也有漢地譯出的佛經轉譯成藏文,但Tantra(密續)成為了西藏喇嘛教的中心思想。另外,密教也巧妙地與苯教信仰及巫術融合,在西藏地區生根茁壯,成為西藏密教。

西藏密教又稱為喇嘛教,這是因為西藏密教繼承了印度密教的信仰,而以傳授密法的喇嘛上師為尊。印度密教的Tantra(密續)主張金剛上師的地位凌駕於佛教的諸佛如來之上;那麼,切割「密教」與佛教而依其本質正名為「金剛上師教」,是合乎邏輯及歷史事實的。因此,讓西藏密教恢復本來的名稱「喇嘛教」,這不但符合世界對真相的追求與認知,同時也是對歷史事實負責的表現。

(三)歷史上的覺曩派為真正藏傳佛教的事實:

歷史上,在西藏傳揚 釋迦牟尼佛第八識如來藏正義的,是覺曩派的篤補巴、多羅那他兩位尊者所弘揚的他空見。篤補巴尊者著作的《山法了義海論》(因流傳甚廣甚久,且經有心人守護而未遭格魯派全部焚毀,得以留存至今;多羅那他的原來著作則多已遭到格魯派的竄改),富含甚深大乘意趣,以他空見來彰顯大乘正義本識如來藏;其內容同於佛法的三乘菩提如來藏妙義,這才是真正的「藏傳佛教」。

多羅那他尊者當年弘揚真正佛法時,遭到格魯派聯手蒙古人滅絕了當時支持覺曩派的西藏國王藏巴汗,多羅那他尊者不但失去了弘傳真正藏傳佛教的自由,而且被迫流放到蒙古;及至達賴五世實質掌權,以強力手段來管制西藏地區信仰,覺曩派信眾因而失去宗教自由並被迫改信格魯派。

至於現今所謂的藏傳佛教達賴等四大派,本名為喇嘛教,是由班禪喇嘛建請毛澤東核准後改名藏傳佛教,改名之後的內涵本質仍是譚崔性交的喇嘛教,全無改變。

(四)教義上喇嘛教背離佛法的事實:

西藏密教信受清辯、寂護、蓮花生、佛護、月稱、寂天、阿底峽等人的觀點,之後的無數喇嘛傳記描述的驚人的神通感應,都與真正的大乘佛法絕緣。西藏密教迥無一人信受、親證第八識阿賴耶識,這和中國禪宗祖師信受 釋迦牟尼佛的至教量而且各各親證第八識如來藏完全不同。所以,西藏密教並非真正的藏傳佛教,而是世所共知的喇嘛教。由此可知,真正的藏傳佛教是無法見容於「藏傳密教」的,這是因為藏傳密教是虛有其名的冒牌藏傳佛教,其本質仍然是密教。

喇嘛教傳承的男女雙修的雙身法,有著明顯的非佛法特質;而其應成派中觀認為一切法沒有本因而可無中生有,其自續派中觀認為世間常恆不滅。很遺憾地,這些觀點,基於歷史事實的常識,全都背離了佛法本質。

這世界本非一言堂,正覺教團竭誠歡迎任何喇嘛與本教團公開辯論澄清,證明其傳承自印度婆羅門教的行門、男女雙修、六識論哪些地方合乎佛法。如果本教團於辯論中發覺自身觀點錯誤,自當向全世界與喇嘛教公開道歉,並放棄「喇嘛教不是真實佛教」的觀點;反之,喇嘛教亦當如是。然而《狂密與真密》四輯出版至今已16年餘,喇嘛教就此書中所說,至今不敢以書籍或論文為自己的根本教義提出辯護,其並非佛教的事實昭然若揭。

三、 世間倫常是宗教信仰的基礎準則

大多數的信仰都不乏擁護者,只要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不侵犯他人妻女、不破壞他人家庭、不觸法而被遣送出境,任何宗教都可在臺灣自由發展。

臺灣對宗教信仰的包容,使得每年都有諸多來自大陸、尼泊爾、印度的喇嘛來到臺灣宣揚喇嘛教,乃至於有了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成立;如此在臺灣享有宗教傳播自由的同時,卻很遺憾地有許多喇嘛在臺灣將上述不該犯的都犯了,導致了人們開始質疑喇嘛教的本質,以及討論喇嘛是不是真的出家人?喇嘛教是不是真正的佛教?

這些都是起因於喇嘛們違犯了臺灣法律,侵害了他人權益而引起的,並不是正覺教團澄清法義而產生的結果;因此,姑不論達賴喇嘛基金會無任何證據卻任意指控正覺教團欲除之而後快,其也無法杜大眾多所質疑之悠悠眾口。當知現代資訊透明、民智大開,各宗教的性醜聞是泛世界議題,宗教性侵不是任何一個宗教模糊說法就能掩蓋過去的。而喇嘛教直接主張性交教義卻又難以自律,這不但逾越了宗教自由的規範尺度,也非宗教自由要保護的內涵,更不是臺灣民風所樂見的。可說喇嘛教至今仍欠臺灣民眾一個道歉與應有的尊重。

喇嘛教以宗教自由觀點在臺灣宣揚男女雙修的性交教義時,應留意雙修對象有無家庭繫屬、是否成年,否則即構成觸犯法律的事實。甚至於與9歲等未成年女童雙修,這是文明世界令人髮指的行為,但非常遺憾的是,這沒有人性的舉止就是喇嘛教格魯派宗喀巴在《廣論》主張的根本教義;與文明腳步強烈背道而馳的宗喀巴,仍然一直被喇嘛教與達賴喇嘛神話化並供奉如佛。

男女雙修,會導致他人與自己未來的痛苦。有朝一日當喇嘛教願意接受歷史事實而公開宣佈「喇嘛教不是佛教」並且正式與佛教切割時,那麼正覺教團就不必再主動涉入相關議題,並且尊重修學人的選擇;至於這耽著於性愛遊戲的信仰是否具有自我規範及遵守法律的命題,則交由社會大眾做出輿論公斷與裁決。

四、 宗教辨正也是宗教自由之一

臺灣的宗教自由,並非只是容許各種信仰的弘揚,而是更應包含主張為相同宗教之團體間對教理的釐清及辨正。任何想在臺灣立足的宗教信仰,必須有雅量接受相同宗教乃至不同宗教,所提出的教義交流及辨正,有過則改,無則嘉勉。

喇嘛教在臺灣享受宗教自由,每年從臺灣收取信眾的供養金,也應深思:喇嘛喝酒吃肉的模式是否可被傳統佛教信仰深植於心的華人所接受?以男女雙修為本質的密教信仰,是不是跟中國古代的「房中術」一樣不被華人社會所接受?這是可以由達賴喇嘛基金會公開澄清,而與正覺教團作公開辯論,接受各界公評的。

正覺教團與喇嘛教、密教、藏傳密教本來並無干係,只是出於愛護人類與 佛陀法義的心意,而提出專業觀點,並以告示牌宣示:不是佛教的,請遠離佛教;屬於喇嘛教的,請回歸喇嘛教。當正覺光明正大而以專書徹頭徹尾論證喇嘛教非佛教以後,喇嘛教、達賴喇嘛基金會16年來一直無法針對世人所關切的「喇嘛教不是佛教」的課題做出回應,以辯經聞名的喇嘛們不作教義辯論,等同於默認正覺教團的教義辨正是如實的。儘管如此,還是要勸請喇嘛教回歸法義上的說明,正覺教團樂於雙方公開辯論以讓更多人及國際社會瞭解真相。而這將是臺灣在宗教理性抉擇上的一大進步。

五、 臺灣司法獨立,民眾拒絕政治力干預介入宗教:

臺灣的司法運作已經獨立成熟,不可能因為任何人的反對,就延宕案件的審理作業與影響法官的獨立判決。是故達賴喇嘛基金會向美國國務院指稱的事項,是與臺灣的司法現狀完全相違的。(至於達賴喇嘛基金會向美國國務院作此指稱,是不是有意施壓、干預臺灣的司法運作?由於本案已在司法程序中,正覺教團在此並不特別置喙。)在此必須提醒的是:已經民主化的臺灣社會大眾,對任何外在的政治力介入干預臺灣司法與宗教的作法,是無法認同的。

同樣的,正覺教團也衷心期盼具有華人血脈的世世代代子孫都能信受傳統的文化倫理,讓宗教理性發展與宗教自由並肩共行。不論何處,只要是有真正佛教理念的人,正覺教團都歡迎一起來推廣 佛陀的真實佛法,將非佛法、假冒佛法、相似名相而內容不實的假佛法揀擇出來,揭櫫於世,使大眾知所抉擇,而能遠離。透過這樣的努力,可以將所有人類未來的善法福德果報牢牢綁在一起,於長遠的菩薩道上攜手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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